等值财产置换 巧解交房危机

冒着酷热,常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瑶再次来到衢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部时,销控表上大片被红色贴纸覆盖、标示“售罄”的房源在阳光下格外耀眼,这起耗时数月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近日终于划上了圆满句号。

2021年4月,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与衢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总价近4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设公司承建某地块商业及住宅项目,并对结算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后案涉商业及住宅项目陆续竣工验收。2024年8月起,双方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建设公司诉至常山法院并申请诉前保全,请求立即冻结房地产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中5500万元资金。

王瑶受理保全申请后了解到,此时正是案涉楼盘集中交房期,如果直接冻结银行账户虽能保障申请人权益,但可能严重冲击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甚至引发业主恐慌、扰乱市场秩序。该怎么办呢?

经深入调查,王瑶发现该房地产公司运营正常,案涉楼盘前期销售情况良好,交付比例持续上升,尚未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充分研判后,她提出“等值财产置换”的保全方式——以查封案涉楼盘未售等值房产替代直接冻结银行账户,这样既能筑牢债权保障底线,又维护产业链稳定。经释法说理,保全申请人同意了该方案。

然而,到2024年11月首次庭前会议时,当事双方仍爆发了激烈争执。考虑到纠纷仍未能实质性解决,王瑶引导双方先行确认工程结算金额。建设公司以“对方未按约支付工程款且拖欠金额超过合同约定五分之一,构成根本违约”为由,要求质保金提前到期并立即支付所有工程尾款近5500万元。房地产公司则随即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提起反诉,索赔包括维修费、业主赔偿、墙纸费等共计585余万元及利息。首次庭审,双方分歧巨大。

今年春节前夕,王瑶再次走访房地产公司。看着售楼部里络绎不绝的看房者,王瑶抓住时机,从法律规定、商业信誉及合作共赢角度出发,再次引导当事双方确认工程结算金额,迈出了实质解纷的关键一步。

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二天,王瑶线上告知建设公司:房地产公司主动提供了部分成交业绩信息。获知楼盘销售向好后,建设公司也对对方的经营状况重拾信心,初步接受第一版调解方案,同意协商以未出售房产折价冲抵工程款的细节。

然而,3月初,建设公司突然反悔,要求房地产公司现金全额支付工程未付款。王瑶通过关联案件检索发现,建设公司当月涉诉增多。多次沟通后,建设公司坦言下游供应商已陆续起诉,若接受此前方案,短期内万一无法变现支付欠款,公司困境加剧。

了解到建设公司的新情况后,王瑶引导当事双方在前期调解框架下寻求新的利益平衡点。终于,在5月中旬,双方确认房地产公司未支付工程款3000余万元、未到期质保金1300余万元,房地产公司同意质保金全部提前到期,建设公司则同意接受现金加未出售房产折价冲抵工程款的支付方案。目前,协议正有序履行,相关方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