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近50吨危险废物如何处置
法院联动多部门拆除“生态炸弹”

企业面临破产清算,遗留的大量危险废物及剧毒化学品处置成了棘手难题。近日,象山县人民法院在一起电力装备制造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中,运用“法院主导+行政协作+专业介入”模式,将这批“生态炸弹”安全、高效、低成本处置完毕。

这起案件源于一家有着50余年历史的电力装备制造企业。2024年底,该老厂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象山法院法官在监督指导破产管理人进行资产清查时,意外发现厂区深处竟遗留有48.2吨危险废物和169公斤剧毒化学品,其中包括剧毒的氰化钠、氰化钾等物质。

“一旦泄漏或处置不当,对象山港海域的生态环境和周边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将造成严重威胁。”承办法官说。

象山法院第一时间启动重大环境风险预警机制,重点指导破产管理人采取紧急风险防控措施:在厂区内按照最高标准,建立封闭式危废临时仓库,对存放点实施24小时无死角电子监控。同时明确:破产管理人对案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系其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管理、维护和处置破产企业财产的必要举措。生态环境治理费用作为处置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直接支出,产生于破产管理人合法履职期间,服务于全体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破产程序目标。因此,基于其性质与管理破产财产职责的直接关联性,危险废物处置的必要费用应当纳入破产费用范围,并依法获得优先清偿。

其间,象山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与“破产审判”融合机制优势,吹响协同治理“集结号”,联合环保、公安、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反复论证、优化处置方案。

选定可靠的专业处置单位是首要难题。对此,象山法院创新采用“行政把关+司法询邀”的工作方法。“首先请环保部门严格把关,筛选出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名单,”承办法官解释道,“然后由法院出面,向这些单位详细阐明我们面临危废的剧毒性质和超高风险,同时征询各单位处置思路,反复研判后发出正式的处置邀约。”这一方法确保了处置主体的专业性,也最大程度体现了程序公开透明,获得了各方认可。

为确保转运安全,象山法院积极协调,打通危废转运的“绿色通道”——由法院、公安和环保部门三方精密协作,对运输车辆的资质、路线规划、安防措施等实施联合核验。最终,在多方的严密“护航”下,危险废物和剧毒化学品安全、平稳地被转运至专业处置场所。

处置过程中,象山法院深度指导破产管理人引入权威第三方机构,确定了严苛的处置标准,镜头全程记录每一关键环节,实现全周期严密监管,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档案。法院还指导破产管理人制定《危废情况说明》《剧毒危险化学品转让报备》《接收危废入库手续》等一系列规范化文书,确保处置工作严谨合法。

经权威第三方机构检测,处置后的场地各项指标100%达标。值得一提的是,这次行动仅花费17.87万元,就完成了全部危废的无害化处理,相较于委托鉴别、资质审查、自行运输的传统处置模式,节约了近三成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