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民法典施行以来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22日,记者从浙江省检察院、杭州市检察院联合举办的“‘典’亮生活,守护美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上获悉,2021年民法典实施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9万件,提出监督3.4万件,其中2个案例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5个案例入选最高检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保障书。很多买房人收房时都会被告知,要“先交物业费,才能给钥匙”,但这样的惯例不一定合法合理。杭州的洪某就因此和开发商“杠”上了,认为“拿自家的钥匙和交不交物业费是两码事”,将开发商起诉到法庭,要求开发商交付钥匙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案件经一审、二审的判决,洪某不服二审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经省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再审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改判开发商支付洪某延期交房违约金8000元。
该案的承办检察官介绍,一把小小的钥匙,承载着老百姓的安居梦。民法典第944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举轻以明重,洪某与某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而言,物业公司更不得采取拒交房屋的方式催交物业费。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颖在通报工作情况时介绍,近年来,除了关注住房领域,全省检察机关还聚焦夫妻共债、劳动者保护等重点热点领域,守护民生民利。围绕劳动者权益保护,省检察院出台根治欠薪十项举措,连续多年部署冬季专项行动,帮助近万名农民工追讨欠薪近1.5亿元,保障农民工安心过年。聚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对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涉企纠纷案件办理力度,共办理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1万余件,为企业挽回损失近30亿元,有效提升企业司法获得感。
聚焦法律监督职责,全省检察机关优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深化民事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强化虚假诉讼监督,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以高质效办案贯彻落实民法典。
针对执行难题,省检察院先后组织开展涉不动产查封、车辆查扣、股权执行、涉终本执行等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7万份,推动执行到位金额7.2亿元。在打击诉讼失信方面,检察机关重点聚焦车辆保险、民间借贷、劳资纠纷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常态化开展监督工作,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800余件。其中,在车辆保险领域,省检察院联合省金融监管局、省保险行业协会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专项打击,推动公安机关立案49人,并对涉及的9件民事案件等进行纠正。在保障特殊群体权利方面,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受家暴妇女离婚等支持起诉案件2718件,综合运用司法救助、检察和解等方式,立体化保护弱势群体。
“把民法典贯彻好、实施好是一项长期性的战略任务。”孙颖表示,浙江省检察机关将更加注重将民法典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更加注重以法律监督切实维护民事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更加注重以监督促推社会治理、更加注重以联动普法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