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来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之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安吉余村举办全省法院“循迹溯源促践行·贯彻法典护生态”主题活动,并发布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浙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萌发地,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和率先实践地。白皮书显示,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坚持“双碳”引领全面绿色转型,以高水平司法赋能高质量发展,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4万余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0余件、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0余件,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107个。全省法院依法妥善审理碳汇交易、绿色金融等案件,加大对新一代生物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30余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库,3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典型案例库。今年,由最高法院主办的“司法服务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国际研讨会在浙江杭州举行,展示浙江法院以高水平保护赋能高质量发展的靓丽风景。
活动现场,来自浙江高院、湖州中院、宁波海事法院、淳安法院、宁波北仑法院、开化法院的干警代表围绕贯彻生态环境法典进行了典型案事例宣讲。宣讲内容涵盖在滥伐林木案件中裁定先予执行补植复绿、在破产重整中引入绿色承诺、向深海延伸环境司法管辖、研发“生态环境资源修复性司法一件事”数字化平台、严惩危害珍稀野生动物犯罪、探索绿色金融解纷模式等创新实践。
当天,与会人员还实地观摩安吉余村,参观了“生态兴则文明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年浙江主题展”。
本次活动正式拉开了浙江法院系列活动的序幕。据了解,围绕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浙江高院统筹指导全省三级法院上下联动、全域推进,在全国生态日前后一个多月时间里联动开展司法协作、院长开庭、巡回审判、典型案例发布等活动共计200余项,持续以实际行动推动法典深入人心、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