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审快结+调解”助力打赢商标保卫战

“贵院快速高效地依法严惩了侵犯本公司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不仅助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更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法治典范,让侵权者望而却步,让守法者坚定信心……”近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宁围法庭法官于涛收到了一封来自杭州某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寄来的感谢信。信的文字不多,但字里行间却能感受到真挚的谢意。

杭州某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经过多年深耕,已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称得上是密封粘接领域行业翘楚。其研发的“金鼠”牌密封胶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颇受消费者青睐。

随着“金鼠”的知名度越来越高,市面上冒牌产品也开始出现。2020年,徐某某等人在未获得企业授权的情况下,干起了非法制造假冒“金鼠”注册商标胶类商品的勾当。不过,这些假冒产品虽然外观上几乎能以假乱真,但原料的劣质、生产工艺的简陋,使他们在质量上与正品相差甚远,无法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徐某某等人以低廉的价格在市场大肆销售假冒“金鼠”牌玻璃胶,短短三年销售额达800万余元。

假冒“金鼠”牌玻璃胶扰乱市场,某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随之收到大量消费者投诉,多年打造的品牌形象受到一定损害。2023年11月,某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是我们多年的心血!消费者买到假货,肯定会觉得是我们的产品不行,我们的信誉全毁了。”该公司负责人气愤万分。

“我们必须快速、仔细审查,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萧山法院受理该案后,于涛和同事们加班加点梳理证据,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款,最终促成该案自立案到审结仅用时3个月。

2025年1月,萧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徐某某等人四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为了更好保护企业权益,针对杭州某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于涛在该刑事案件立案时就认真审查,将其纳入刑事程序一并审理,并多次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在民事赔偿方面达成全面和解,被告人也及时履行了全部赔偿款项。

信中,该企业负责人高兴地说,如今在法律的有力保护下,市场上仿冒的产品大大减少,“法院给我们伸张了正义,以后我们一定会把品牌做得更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