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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4日,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安吉中队中队长吕挺,为营救落水群众壮烈牺牲,年仅29岁。国家应急管理部批准吕挺同志为烈士。
然而,张某某却在本地近500人的微信群中发表带有侮辱性的不当言论,诋毁吕挺烈士的品德和形象,已经超过了言论自由的范围,且该言论被多名网友阅见,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湖州市检察院发现张某某的违法行为后,围绕其是否应当承担侵害吕挺烈士名誉的侵权责任展开调查取证。2019年9月12日,该院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张某某通过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同年10月29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本案是浙江省首例由市院检察长出庭的英烈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彰显了检察机关用公益诉讼保护英烈权益的鲜明司法价值导向,为英烈保护划出法治红线,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