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940件,直接纠错68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43件,调解成功1224件,为企业挽回损失5394万元……”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浙江全省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成绩喜人。
今年以来,为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市场环境,省司法厅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将行政复议纳入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防范化解企业涉法涉诉风险;实行行政复议申请“容缺受理”,扩大案件审理范围,落实繁简分流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时间成本,上半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比20%,平均用时缩短50%;针对涉企行政复议调解中存在的“不敢调、不愿调”问题,在嘉兴市秀洲区、宁波市江北区等地试点设立容错免责机制,成立容错审查委员会,明确适用情形和审查规则,落实正向激励措施;紧盯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充分运用复议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纠正涉企违法或不当行为。
今年3月,某县执法部门对某食品商行虚假广告宣传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食品商行经营者认为处罚过重,遂向当地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办案人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目的,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释法明理。经过耐心沟通和释明,申请人承诺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消除违法行为的后果,被申请人也同意申请人分期缴纳罚款,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复议机关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双方签字、加盖复议机关印章后,发生法律效力,实现“案结事了”。
这是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坚持能动履职、推动涉企行政行为有错必纠的真实写照。下一步,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将进一步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全面强化涉企行政复议工作,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有效提升和办案效能的持续增强,提振企业信心,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行政复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