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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引领 流域共治
浙皖八中院联合发布司法宣言,共护钱塘生态环境

9月15日,钱塘生态环境法治研讨活动暨新安江—千岛湖流域司法协作交流会在杭州举行。会议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以“法典引领 流域共治”为主题,浙皖两地法院、检察院代表与专家学者齐聚杭州,共商从新安江源头到钱塘江入海口的全流域司法保护大计。

会上,杭州、宣城、黄山中院共同签约建立清凉峰司法协作机制,浙皖八中院联合发布《关于共同推进钱塘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协同保护的司法宣言》,并举行生态技术调查官聘请仪式。

本次研讨活动是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的大背景下谋划推进的,而流域治理是检验法典落地成效的重要实践。钱塘江流域水系贯通浙皖,在浙江境内依次为新安江、富春江、钱塘江三段,生态功能各异又紧密关联。若“各扫门前雪”,难以实现流域生态系统整体有效保护。早在2022年,在浙江高院、安徽高院共同组织下,杭州中院与黄山中院等多家法院共同建立“新安江—千岛湖”流域司法协作机制。此次会议,也是钱塘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的再深化。

清凉峰一山跨两省三地,是天目山脉最高峰,也是天然生态屏障。其南麓汇入钱塘江,西麓汇入新安江,润泽千岛湖,上下游最终在富春江连为一体。今年初,一起非法穿越清凉峰核心区案引发关注。杭州中院作出诉前禁止令,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突破事后赔偿滞后性,确立“事前禁止+行为矫正+系统治理”标杆。此次会上,杭州、宣城、黄山中院共同签署清凉峰司法协作机制,聚焦盗伐滥伐、非法狩猎、野外用火、非法穿越、植被损毁等跨区域生态风险,构建线索共治、联合修复、普法联动、司法协同四项机制,通过线索互通、属地核查、双向移送、闭环处置模式,共建跨区域生态司法修复联动基地,统一修复标准,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类案研讨,统一裁判尺度,交出“一山共护”制度答卷。

从新安江—千岛湖拓展至钱塘江全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形成完整闭环,会上,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宣城、黄山八家中院联合发布司法宣言。宣言从坚持政治引领、树立流域一体理念、深耕审判主责主业、推动府院联动衔接、强化裁判示范引领、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强化数字赋能驱动、统筹保护发展大局八个方面达成共识。八市法院将树立“全流域一盘棋”理念,打破地域管辖壁垒,健全线索移送、证据互认、资源共享、类案同判机制;严格依法审理各类生态案件,将生态修复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实现“审理一案、修复一片、治理一域”;同时健全司法与行政机关常态化联动机制,深化共享“生态e治”“淳e复”等应用成果,打通数据壁垒,优化跨域协作,推动跨区域案件通过数字手段协同办理,强化生态修复联合数字监管,以数字合力守护钱塘江流域绿色发展。

环境资源案件跨多领域、各学科,损害认定、修复方案都需要专业知识支撑。会议当天还举行了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聘请仪式。新一轮技术调查官由杭州法检两家联合聘请,专家同步支撑检察起诉、法院审判,以统一专业标准构建全链条生态技术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