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发布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浙江一则案例入选。
某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在市一网统管平台大数据监测过程中,发现2023年7月到10月期间,市文广旅体局对市博物馆开展了13次检查,对一家网吧、一家酒店分别开展了5次检查,同时还发现存在对其他经营主体进行高频检查的记录。该局检查行为涉嫌重复检查。
市司法局会同综合执法指导办对市文广旅体局涉嫌重复检查的情况进行调查,并走访部分相关商户和企业,了解涉企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经核实,该局为落实上级文旅主管部门在执法指数考核中将辖区内经营单位平均检查家数、次数及执法机构人均检查次数列入考核指标的有关要求,未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就对多家经营主体开展高频次检查,并在多次检查中没有发现企业违法违规迹象、需要提高检查频次问题。据此,2023年11月10日,市综合执法指导办会同司法局对市文广旅体局下发风险提示函,要求对无正当理由高频检查情况予以整改。11月15日,市文广旅体局反馈整改意见。在对个案作出处理的同时,市司法局、综合执法指导办分析导致该案的原因:一是监管手段单一,单纯以加大检查频次和密度去提升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二是统筹能力不足,未能与其它监管方式相结合;三是监管精准度不高,对本行业领域及监管对象存在的风险掌握不足。针对上述原因,报请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提升综合监管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行政执法部门无正当理由高频检查的现象。
行政执法监督作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内部层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聚焦群众身边事、平常事,突出涉企执法监督,着力解决不规范检查、过度检查等问题,以典型案例示范带动行政执法监督能力水平提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指导地方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和监督机构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