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赔偿拉锯战,合力调解化干戈

“罗书记的话在理,听着舒服,我愿意把这钱付了。”近日,在绍兴市越城区村社书记解纷团成员罗国海的助力下,一起因墙面污损引发的房屋租赁纠纷,最终划上句号。当天,曾经因为一笔房屋损耗费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不惜对薄公堂的房东和租客,以1300元赔偿款达成一致,并当即支付,案结事了。

这起看似简单却耗费了大量精力的房屋租赁纠纷案,堪称是一场拉锯战。仅仅因为上千元的赔偿款,双方闹掰互相“拉黑”,僵持了近半年。其间,中间人调解过,不成,双方剑拔弩张;后法官介入,现场调和,罗国海“助攻”,终于让风波平息。通过还原此事的来龙去脉,我们来一起解读越城区这些解纷团“书记们”的“助攻”力量。

车库污损,房东列出5000元“赔偿清单”

事情发生在越城区某街道的一个小区里,引发纠纷的标的是一幢公寓楼下一间大约20平方米的车库。房东是当地的一个拆迁户,租客来自山东,是个卖油条的摊主。根据房东黄某的反映,2022年9月,他通过房屋中介把自家车库出租给了这个租客,起先并不知道对方是卖油条的,租用前中介说只是储物和休息使用,双方便签订了租房合同,租期为2年。

到了去年9月上旬,中介打电话跟黄某说,租客打算不再续租,想再使用半个月后搬走,这半个月的房租从押金中扣除,黄某同意了。到了9月下旬,黄某又收到租客微信,被告知已退房,钥匙放在中介那里。可等黄某拿了钥匙去收房时,却不淡定了:墙面大面积受潮,墙皮脱落严重,地上全是污渍,抽水马桶、床头柜均已损坏不能用了……

“这样的房子还怎么外租?!”黄某越想越气、越看越愤怒。他觉得,造成这些污损,肯定是因为租客是摆油条摊的,平时在车库里蒸包子、炸油条等不当使用造成的。因此,他找租客理论,协商赔偿事宜,但对方拒绝了。

于是,黄某一纸诉状,将租客诉至法院。诉讼中,黄某还列出了一张5000多元的“赔偿清单”:墙面清理及重新修复4000元、桌子损坏200元、床头柜损坏50元、厨柜修复500元、移门修复200元、磁砖脱落200元……大大小小的损坏修复共计11处5300余元,扣除剩余550元押金,黄某要求赔偿4800余元。

为平息风波,承办法官“现场求解”

在此纠纷诉讼立案之前,已经由人民调解员为双方调解,但因双方心里预期相差悬殊,最终调解未成,进入诉讼程序。

“双方矛盾尖锐,且不愿调解,第一次开庭排在今年3月中旬,双方都出庭了。”承办该案件的王法官说。和其他官司比,这起纠纷标的额很小,双方却宁愿选择对簿公堂,且不愿意调解。庭上,双方唇枪舌剑,各持己见:一个说自己的房子被破坏需要赔偿,一个说自己搬进去时房子就是这样的;一个说最多赔偿1000元,一个说不能少于3000元。

针对双方争议,王法官苦口婆心地劝说,并提出踏勘现场,想看看油污情况具体怎样,从而判断下一步处理方法。可到了现场,王法官发现,确实很难判断污损造成的具体时间,租客也提出来,很多损坏其实不是故意破坏,而是自然损耗。

王法官为双方分析利弊得失,先站在租客的立场看问题,分析污损造成的主客观因素,然后又站在房东角度考虑问题,一番话下去,一开始态度强硬的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有所缓和,但对赔偿金额仍持有异议。于是,王法官让双方都回去冷静一下,另约时间调解。

王法官认为,此案仅涉及千元,如果协调不好,鉴定因果关系会导致双方诉讼成本增加,也不利于案结事了。为尽快解决纠纷,她想到,解纷团成员罗国海对装修领域的材料、人工等方面比较在行,不如请他来助把力。当天傍晚,她就把案件情况跟罗国海说了一下,罗国海当即决定约时间调解。

村社书记参与,助力纠纷圆满解决

很快,罗国海对接了双方当事人,并给出了污损处理的建议方案。他说,这起案件调解中,他也是想到了双方各自的难处和烦心处。

“以我对装修行业的了解,你这个房子的人工、材料费用要不了3000元的。”罗国海对黄某说,“客观地讲,房子租出去,肯定多少会有损耗,不可能越租越好。但只要损坏不是太离谱,实在没必要为了这点小钱儿打官司。”凭着对装修领域行情的了解,罗国海给出了合理方案,见双方还有点迟疑,他又说道:“王法官已经和你们说过‘污损鉴定’费用高,关键是鉴定也不足以说明出租前的房屋状态。”他给二人举例说:“我们农村里一动用挖掘机,马上有村民来反映自家房子受影响开裂了,但村民也没有证据证明之前没开裂。”他又对黄某讲,有这个时间和精力,不如好好把房子收拾收拾,迎接新租客。但这次出租之前,最好双方能够先留些证据,以合同的形式把房屋的“原貌”描述清楚……

经过几天的冷静以及罗国海的现场劝说,双方态度明显缓和下来,终于接受了罗国海提出的方案,租客同意按照罗国海协调的价格1300元予以支付;而黄某也了解到调解人是网红村坡塘云松村的书记,“不看僧面看佛面”,最终也听进了罗书记的劝说。当天上午,租客通过罗国海向黄某转账了此笔修复费。事后,黄某向法院申请撤诉。

就这样,这起千元赔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其实类似的纠纷,农村里还是比较多见的。”罗国海说,“王法官前期跟他们释法说理,其实他们双方内心也是明白利弊得失的,我加入进来,再讲一些自己的生活经验,站在各自的立场看问题,他们终于接受了我的调解方案”。

“发挥地缘优势,讲道理、讲人情,我们农村书记还是能发挥积极作用的。”罗国海说,法律法规法条解释应用,当然是法官更专业,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一些老百姓的急难愁盼事,“村社书记们”也是能助把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