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假冒蜂产品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该案由江山市人民法院院长阮铁军担任审判长、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殷一村出庭支持公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和企业界代表等30余人观摩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0月,应被告人林某要求,被告人吴某、成某在未取得“添字”牌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授权的情况下,通过第三方(另案处理)伪造该品牌的蜂胶软胶囊的瓶贴标签,并向被告人张某采购蜂胶软胶囊,将蜂胶软胶囊装瓶后售卖给林某,林某再向他人出售。张某以不含黄酮成分的凝胶糖果冒充蜂胶软胶囊销售给吴某、成某。截至案发前,林某非法销售金额160余万元,吴某、成某非法销售金额100余万元,张某非法销售金额38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吴某、成某未经商标注册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持续3个小时,合议庭将择期宣判。
江山是中国蜂蜜之乡,是全国最大的蜂产品生产基地与原料集散地,蜂业规模与经济效益连续32年蝉联全国各县(市、区)第一。然而,近年来,以次充好、掺杂掺假、冒牌生产蜂产品等违法犯罪现象频发,不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江山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本案由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彰显了法检两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决心和力度,有助于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