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方收到卷宗到法院作出判决仅用时2天
台州四个“100%”强势推进“一体化办案系统”

  俞梦玲是温岭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的干警,主要负责案卡填录、案件质量评查等。从今年4月起,她的工作多了项内容:每天核查同事们经手的案子是否经过“一体化办案系统”。“我就像是在‘高速公路’上巡查的督察员,帮着打通‘一体化办案系统’的经脉。”俞梦玲笑着说,在台州,像她这样的“督察员”还有不少,分布在公检法司等部门,共同确保“一体化办案系统”高效使用。

  “一体化办案系统”是我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一号示范”项目,旨在打通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数据壁垒,实现公检法司机关在逮捕、起诉、审判和执行4个环节的网上协同办案。

  为强力推动“一体化办案系统”的应用,台州专门制订出台《全市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推广方案》,不仅将原来省里定下的逮捕、起诉、审判协同相对指标数全部提升至100%,同时还在司法行政系统里增加了社区矫正协同案件100%这一指标。在当地,公检法司机关在所有案件的逮捕、起诉、审判、社区矫正等环节,均100%实行网上办理,“这四个‘100%’一确定下来,好比助推器,让我们在数字化协同办案的‘高速公路’上更快前行。”台州市检察院技术与信息化部负责人蒋云国说。

  他举了个例子:今年10月17日,黄岩区检察院在“一体化办案系统”平台上收到区公安局上传的一起醉驾案电子卷宗。检察官迅速在系统上调阅现场照片、笔录、验证报告等一系列案件相关信息,审查无误后,10月18日,检察官向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同步上传了电子卷宗及法律文书。当天,被告人尤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在以往,这样的案子即便走简易程序,也不可能一天内结案。”蒋云国说,这得归功于“一体化办案系统”四个“100%”的推动。

  台州市委政法委还专门印发《全市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职责。“各部门分别建立案件清单目录,对上面案件的协同推进情况每天比对一次。”市委政法委负责推进工作的陈国强介绍说,此外,每周他们都会召集各部门会商,每月通报推进进度。

  各个政法部门也行动起来。台州市公安局出台规定,除特殊案件外,其余案件一律通过系统实行“网上办理”。每月随机抽取办理过的案件,并由法制预审部门评定协同办案比例并作考核。

  而设置俞梦玲那样的“督察员”,也是政法部门畅通“一体化办案系统”的探索之举。案件到了,一体化数据还没流转过来,“督察员”催促;案件审结,法律文书也出来了,承办人还没有一体化送案,“督察员”马上联系协同送案……

  如今,“一体化办案系统”已成为台州当地干警日常办案的标配。截至今年10月19日,台州全市通过“一体化办案系统”协同办案4865件,该项工作的半年度平安建设过程性指标考核位居全省第一,“四个100%”协同目标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