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批清廉公安建设示范单位 评选活动启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聚力打造“浙警廉风”品牌,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启动全省首批清廉公安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计划于今年12月底前,从全省首批200个清廉公安建设示范试点单位培育对象中评出50个入选名单。

  清廉公安建设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战略部署,是省委确定的清廉浙江建设重点单元,也是推动新时代浙江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先行的重要保障。根据方案安排,全省首批清廉公安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评选流程共分组织推荐、实地评估、比拼晾晒、群众评议等阶段。最终由省公安厅根据评估和比拼晾晒成绩,确定50个省级示范单位,按程序经公示、报批后予以发文公布并授牌。

  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党委紧紧围绕全域深化清廉浙江建设要求,加强顶层设计,聚焦守正创新,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始终秉持“自上而下推动、自下而上创建”的工作原则,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以组织开展清廉公安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为抓手,突出“勤廉并重”导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点带面、以个体带集体、以区域带全域,分层级、滚动式创建一批清廉公安建设示范单位,不断推动清廉公安建设从“设计图”变为“实景图”。

  打造清廉建设“新标杆”,展示公安形象“金名片”。据省公安厅机关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评选活动以派出所、公安监管场所、交警队(车管所)、出入境管理大队等基层单位为重点,科学设置4大类45项具体指标,按照“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工作模式,以评选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对全省各地、各警种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通过比学赶超、赛马争先,着力构建具有浙江公安特色的清廉评价体系,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导向更加深入警心,形成清廉公安建设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