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疫违法犯罪“零容忍”,3月以来已查处多起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浙江公安机关对涉疫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3月以来已查处多起涉疫案件。

  在警方查处的涉疫案件中,编造、传播涉疫谣言类违法犯罪占了多数。

  近期,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发现5名网民在网上发表“爱家又新增一例,织里童装城关了”“大家注意了,这个人也被传染上了”等言论,后经核查,均为不实信息。5人被行政处罚。

  日前,苍南人黄某报警称自己被感染新冠肺炎,后经核实,黄某并未感染,系醉酒滋事。事后,黄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

  另一类案件,是妨害传染病防治。3月15日下午,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区分局鞋塘派出所在开展寄递物流行业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快递公司未按防疫规定落实消杀措施,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该公司负责人徐某某已被行政处罚。

  还有一些扰乱正常防疫秩序的人员,也受到了处罚。3月13日下午,执法人员在金华金东区开展防疫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两家酒店违反防疫规定举办婚宴。经查,两家酒店的负责人苏某某、严某某在明知金东区政府发布相关防疫规定的情况下,仍在酒店内举办婚宴,造成人员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苏某某、严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已被行政处罚。

  同日傍晚,男子翟某驾驶面包车在海宁许村镇某“管控区”入口,不听现场防疫工作人员劝阻,无视“管控区”管控要求,驾车强行冲卡,后被执勤人员截停。翟某也已被行政处罚。

  在此,浙江公安再次提醒:疫情警报一日不除,防疫之弦一刻不松。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