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支专业执法队伍有了统一着装

  主色调为藏青色,臂章图案由盾牌、松枝及字样组成,按照规定佩戴胸号、胸徽、帽徽等标志……8月19日,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6支专业执法队伍统一有了新的制式服装。

  为改变过去着装队伍各自为政,制服式样和颜色五花八门的局面,去年,财政部、司法部经国务院同意后发布《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首次针对不同的执法部门制定统一的着装管理制度。结合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际,8月19日,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实施《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统一了我省不同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式服装和标志。

  “6支专业执法队伍制服的式样完全一样,主体元素、标志规格及布局完全统一。”省综合执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也就是说,通过制式服装看不出执法队员的职级和衔级,不同执法队伍只能从胸牌和臂章上进行区分。根据我省气候区域特征,《办法》明确了新制式服装的配发种类,包括帽类、服装类、鞋类、标志类4大类18小类,还明确我省各种类的首次配发标准和换发年限。

  “《办法》严格界定了着装范围,着装人员必须是6个部门主要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的内设或所属执法机构中,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且直接面向执法对象开展执法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该负责人表示,统一配发制服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规范性。同时,《办法》也对执法人员做出了约束,规定其不得出租、出借制服和标志。

  记者了解到,《办法》提出我省6个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化平台,数字化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配发,对每名着装人员建立档案,包括着装人员的身材信息,首次换发的制式服装和标志数量、品种,回收交回的数量、品种等。《办法》还提出实行年度平均定额标准来确定个人年度定额,个人年度定额指标当年使用,余额结转两年内有效。“这样一来,着装人员就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年度定额内按需申领制式服装和标志了。”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