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龙井”“胡庆余堂”“中策”“鸿雁”,知名浙商品牌被侵权
浙江“剑锋3号”行动破获侵权假冒犯罪案215起

  4月26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浙江公安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专题部署开展的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主题的“剑锋3号”统一收网行动战果。

  从3月下旬至4月23日行动结束,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侵权假冒犯罪案件2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88人,查获生产窝点(生产线)121个、仓储和销售窝点153个,查获服装、食品、建材、汽车配件等多个领域的侵权假冒产品240余万件,涉案金额逾6亿元。

  全省公安机关重点打击了假冒知名品牌、老字号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及顽疾性假冒伪劣犯罪等严重损害我省创新强省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会上公布了10起领域新颖、网络庞大、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要案件。有涉及电影文化的,如金华武义“2·19”侵犯影视著作权案,涉嫌盗录、盗播《你好,李焕英》《唐人街探案3》等电影;有假冒商标标识的,如杭州“3·18”特大假冒西湖龙井证明商标茶叶专案、台州三门生产销售假冒“三门青蟹”证明商标标识案;还有著作权领域的,如丽水松阳“11·6”侵犯互联网付费类音视频著作权案、嘉兴海盐“10·12”侵犯著作权案等。

  记者在现场详细了解了假冒西湖龙井案件。今年3月,杭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不法分子从省内外假冒包材供应商处大量进购印有“西湖龙井”等商标标识的牛皮纸、铁罐、礼盒等假冒包材,将杭州萧山、余杭、富阳及绍兴新昌,丽水缙云、松阳等地的茶叶冒充西湖龙井灌入封装,通过杭州茶叶市场、景区茶叶店等线下门店对外销售。

  杭州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中刘某犯罪团伙在河北保定开办“一条龙”公司,专门从事假冒茶叶包装、仓储、销售,并招揽数十名员工在一些电商平台开设网店20余家,大肆低价销售假冒西湖龙井茶叶。

  4月7日,杭州市公安局出动警力400余名,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在浙江、北京、上海、河北、福建、江苏、江西、安徽等地开展统一收网抓捕行动,先后侦破销售假冒西湖龙井茶叶案件14起,抓获涉案人员83名,其中62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动共捣毁制假窝点18处、售假门店32家、假冒包材印刷厂8处、仓库18处,缴获假冒西湖龙井茶5000余斤,印有“西湖龙井”等证明商标标识的牛皮纸、铁罐、礼盒等假冒包材及各类标识60余种30余万件,查扣大量塑封机、印刷模具、制版电脑等作案工具,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不仅是“西湖龙井”品牌,“剑锋3号”行动还有力维护了“胡庆余堂”“中策”“鸿雁”等47个知名浙商品牌和地理证明商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