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报告发布
绍兴“势头强劲”,温州有个数额占全省60%

  3月17日,省高级法院对外发布《2020年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近5年来,我省法院破产案件收案量和结案量不断增长。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4083件,经审查后正式立案受理3428件,破产案件结案量较前一年度增加66.0%。

  从区域分布情况来看,全省法院破产审判的地域均衡性有所提升。绍兴地区“势头强劲”,受理案件量增速达185.8%,审结案件量增速达164.6%,均居全省第一。

  全省法院创新破产程序,让一批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主体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实现了有序退出,让另一批仍具市场价值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等程序,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又有效盘活资源,为企业卸下包袱。2020年,浙江法院处置房屋面积800余万平方米、土地近7万亩,安置职工1.7万余人。

  2020年浙江法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专业化、简易化、信息化的总体部署,以企业破产为主体、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为突破口,全面深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2020年全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291件,办结件190件。值得一提的是,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2019年在温州审结,而过去一年,温州地区个人破产案件涉案金额仍较大,约2.978亿元,约占全省总额的60%。

  省高院还发布了祐康系十家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河田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等十大破产审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