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25项改革任务
省检察机关以实战项目融入“重要窗口”建设

  近日,浙江省检察院研究制定《学习借鉴全国检察机关改革先进经验清单》,明确了25项改革任务。这也是全省检察机关“学先进、争一流”主题活动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建设“重要窗口”决策部署,省检察院聚焦为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提供法治保障和浙江检察机关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按照对标全国先进地区经验的要求,提出了各部门各条线争先创优改革项目。省检察院党组经研究讨论,确定了25项改革项目。

  记者发现,这25项改革任务覆盖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如高水平推进检察信息工作、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推行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深入推进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最多访一地”信息化改革、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改革、信访事项案件化办理改革等。

  为扎实推进25项改革任务,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明确工作计划、时间进度和责任部门,以项目化、责任制方式抓好落实,省、市检察院要加强对下指导和督查。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推进25项改革任务与落实年度全省检察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以求实效、创实绩的工作成效,推动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融入和服务保障浙江“重要窗口”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