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变“拍卖现场” 调解员独辟蹊径解决合伙纠纷

  “20万元,有没有人要补偿?”

  “19万5千元?19万元?没人举手我继续往下喊了……”

  近日,杭州市拱墅区长庆街道长宁调解工作室里,一场与众不同的调解正在进行。调解员叶敏化身“拍卖师”,对一起合作经营纠纷的补偿款进行递减式拍卖喊价。

  随着调解员握拳的手在桌面轻轻一锤,两名小姐妹之间一场闹腾了2个月的纠纷圆满解决。签订调解协议书的第二天,这位“不按套路出牌”的调解员,收到了当事人双方以及第三方分别送来的三面锦旗。

  这背后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故事呢?

  合伙做生意的小姐妹闹掰了

  绍兴姑娘晓雯(化名)和小琪(化名)都是90后,曾经是要好的朋友。几年前,两人决定一起在拱墅区的一个市场里,承租一间商铺做服装生意。

  刚开始,两人有商有量。她们约定,小琪负责定期去广州采购,晓雯则在店里坐镇,负责日常销售。可最近两三年,受整体大环境影响,商铺的经营状况不理想,还出现严重亏损,两人之间的嫌隙也越来越大。

  小琪觉得,这两年生意是不好做,但进货价格自己心里有数,少赚点也不至于亏损,她甚至怀疑晓雯在账目上动了手脚。

  而晓雯则觉得委屈,自己每天三四点起床,五点多就赶到市场忙活,还得不到小琪的理解。

  今年3月的一天,小琪到商铺找晓雯,发现她不在,于是在没有经得晓雯同意的情况下,把店铺里她觉得属于她的东西都拿走了。

  晓雯回来看见店铺少了东西,气不打一处来,一个电话过去,双方大吵起来。

  几天后,小琪的母亲得知这一情况,就到市场找晓雯理论。就在双方激烈争吵时,正好也在店里的晓雯姐姐把她们争吵的场面发到短视频平台上,并配上耸人听闻的文字表述。

  视频传到小琪母亲那,看着那些恶意的评论,她既委屈又难过,跑到市场想做出过激举动。

  在派出所民警及市场管理人员的劝阻下,小琪妈妈的情绪总算是平复下来。为彻底化解纠纷,市场管理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尝试了几次都没成功。

  于是,这个“烫手山芋”被交到了人民调解员叶敏手上。

  接连提出两个调解方案

  叶敏是长庆街道长宁调解工作室的资深调解员。上周,他把双方约到了调委会。

  了解事情经过后,见双方怒气未消,调解员打起感情牌,试图唤起双方合作之初的那份友情。待她们都平静下来,调解员先指出她们各自行为不当的地方,并确认晓雯姐姐已经删除了之前发布的短视频。

  接下来,商铺后续经营问题要有个结果,可双方态度都挺坚决:你不要,我也不要!

  于是,调解员给出第一个方案:余下的两年委托市场代租,租金一人一半。调解现场,市场管理人员也表示,这个方案可以有,“只是最近行情不好,可能租不到你们当初的价格”。

  这话一出,双方的态度都开始摇摆。

  调解员再次提议,可否一方接管,另一方退出,接管的一方对退出的一方进行补偿。

  对此,晓雯和小琪都表示同意。于是,对商铺的财产还有剩余租金进行评估和作价就摆上了台面。

  晓雯先表态:“我是愿意继续经营的,毕竟这些年付出了这么多。我愿意给小琪6万元,她退出,我自己干。”

  小琪却表示,“当初和市场签合同,写的是我的名字,严格来说,这个店就是我的。再说,这些年我前前后后投下去也有20多万元,你至少得给我20万元。”

  “要么你来接手,我退出,你给我20万元?”晓雯不甘示弱。

  小琪沉默片刻,手一挥,“不调了,打官司去,让法院判!”

  眼看调解即将失败,调解员叶敏倒是淡定,对着两个气呼呼的姑娘又是一波分析:“法院起诉的流程较为繁琐,过程也比较漫长,你们这个案子涉及合伙经营商铺解散清算问题,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还将面临审计鉴定问题,也是笔不小的开支。你们算算这笔账,不划算的。”

  脑洞大开的“拍卖式”调解

  其实这时候,调解员心里已经有谱了:“看得出来,她们一开始就是在赌气,双方都想要经营权,只是心里对于赔偿款的数额没底,怕吃亏。”

  叶敏灵机一动,给出建议:“我们就对店铺退出一方取得的补偿款进行‘拍卖’,起拍价20万元,每次喊价降5千元。喊到你们的心理价位了,你们就跟我示意,我喊三次就一锤定音,如何?”

  听到这个“脑洞大开”的想法,双方先是一愣,又各自和家人商量了一番,同意了。

  于是,文章开头的一幕上演了。当叶敏从20万元开始倒着报价时,双方表现得漫不经心。随着价位逐步降低,两人的神情变得紧张起来。

  “12万5千元,10……”

  “就12万5千元,这钱我出。”晓雯终于坐不住了。

  “12万5千元一次!”叶敏放慢语速,看向小琪。

  “12万5千元两次!”叶敏又看向晓雯,“12万5千元成交!”

  最终,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晓雯夫妻现场向小琪支付了12万5千元,小琪退出经营。事后,调解员又主动跟市场沟通,尽可能帮当事人争取降低过户费用。

  “像兄弟一样合伙,像仇人一样散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叶敏告诉记者,其实合伙人在合作之初,就应该拟定好合伙规则,所谓“亲兄弟,明算账”。但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觉得订立规则伤感情,等到矛盾出现,就变得不好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