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海洋公益诉讼五年“成绩单”出炉
追缴海洋生态修复补偿金3424万余元

  近日,舟山市检察院举行公益诉讼五周年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工作情况和全省首例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五年来,该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54件,办理了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海岸带保护、海上碍航船舶打捞等案件,其中17件(次)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精品案例;督促清除近岸固体废物4100余吨,巡查、恢复、治理被污染海域岸线400余公里,督促规范用海365余公顷,促成追缴海域使用权金、国有土地使用权金、土地闲置费用550余万元,促成收缴罚款1720万余元,追缴海洋生态修复补偿金3424万余元,参与增殖放流鱼苗9072万尾和上亿粒贝类种苗。

  为公益保护争取更多的力量,舟山检察机关创新跨区域“结盟”、跨系统合作模式,2021年联合资规、农业农村、海警、港航等七部门,共同成立全省首个鸟类自然保护协同中心——五峙山鸟岛联合保护协同中心,开启鸟岛自然保护区联合保护新模式。2022年,与宁波市检察机关联合建立全省首个跨海输水工程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对舟山大陆引水工程提供更好地法律保障。

  此外,舟山市检察院还通过自主研发的“舟山海洋检察智慧监督平台”,搭建了海洋检察“数字大脑”,实现海洋检察监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