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请假就私自出市,还把定位手机留在家中
嘉善找准漏洞强化社矫人员监管

  “最近,我们又向县公安局申请协助查询19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这样监管起来方便多了。”近日,嘉善县检察院收到了县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人员协查工作的反馈情况。

  今年以来,嘉善县检察院在相关审查中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没请假就外出、把定位的手机放在家里逃避监管等违规行为多发,而司法行政机关受技术手段所限,难以进行更有效监管。检察院为此充分发挥数字检察优势,对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监管开展专门巡回检察,促进多方协作。

  “我们借用公安机关技术手段、分析算法和摄像监控,对全县近400名社区矫正对象近三月的活动轨迹进行核查,发现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疑似不假外出、人机分离,最终对其中10名违规情况较严重的人员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嘉善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夏艳芬介绍。

  在当地开网约车的小谢是违规人员之一。2021年年初,小谢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然而缓刑期间,小谢不仅未向社区矫正机关报告就当起了滴滴司机,还不请假就私自驾车出市,把定位的手机留在家中躲避监管。

  夏艳芬说,根据相关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所从事的职业也应向矫正机构报备。最初面对检察官的询问时,小谢坚称自己一年来从未有过不假外出和人机分离的情况。直到得知检察官已经掌握确凿证据,他才承认自己多次未经请假就驾车越界到平湖、南湖等县区。

  在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面前,10名社区矫正人员均承认了自己的违规行为。最终,嘉善县司法局对其中6人作出警告处罚,4人被训诫,同时在全局通报。

  7月底,在检察院的推动下,县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法院、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五家单位联合出台《嘉善县社区矫正信息化协作机制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司法局可定期按需商请公安局协助查询社区矫正对象的历史外出活动轨迹,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为司法局提供基础信息支持,检察院对司法局的信息化工作开展监督。

  “借助公安信息化手段进行动态监管,有效解决了社区矫正人员利用人机分离等手段擅自脱管的难题。”夏艳芬表示,目前该县各基层司法所依照要求每月会选取需要重点关注的社区矫正对象名单汇总至司法局,再向公安局申请协助查询活动轨迹,对查实到存在违规行为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严肃处理和反面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