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政治权利后,他投出神圣一票
检察建议保障基层人大换届选举

  近日,宁波市奉化区某村村民陈某某手里攥着选民证,赶到村委会,为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

  陈某某选举权的依法保障,背后是奉化检察院针对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开展的一次专项检察活动。

  从去年开始,奉化检察院就针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底数不清、档案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相关单位也十分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梳理人员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完善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个人档案。

  当下正值开展基层人大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的重要时期。11月中旬,奉化检察又开展专项检察,进一步走访辖区内所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册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和村干部。逐案筛查后,检察官发现目前辖区内还有约20名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其中有几名恰好期满,于是对他们逐一作了详细走访谈话。

  “你是什么时候刑满释放的?你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事村里知道吗?”检察官与陈某某谈话了解到,陈某某于2019年刑满释放,释放后被剥夺政治权利为期2年。“之前,有工作人员向我和村委会宣告过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经常打电话来了解我的生活状况。”但陈某某向检察官表示,“什么时候期满就不太清楚了,也没有人来宣告恢复政治权利,我也不知道还需要办什么手续。”

  得知这一情况,检察官立即找到该村村委叶某某谈话,这才发现村里的选民名单并没有陈某某的名字。

  另一名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裘某某的情况与陈某某相似。检察官发现,在裘某某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没有相关工作人员来村里宣告公示,该村也就没有把裘某某列入选民名单。

  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未及时书面通知罪犯本人以及其居住地基层组织,导致有两名人员差点无法正常行使合法选举权,为此,奉化检察院及时发函相关部门指出问题并建议立即矫正,同时该院建议相关部门详细排查各自辖区内村(社区)选民名单,一方面确保不会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浑水摸鱼”,另一方面也保障其他公民合法行使选举权。

  相关部门接函后依法对陈某某和裘某某进行恢复政治权利宣告和公示,之后村里也依照规定将两人列入选民名单。据悉,12月下旬,辖区内各乡镇陆续顺利完成人大代表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