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真正实现法律“扶贫”
安吉为法律援助立法贡献智慧经验

  12月11日,由安吉县司法局、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共同主办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完善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研讨会在安吉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浙江省司法厅、湖州市司法局和安吉县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的40余名法援学者、专家和基层工作者参加会议。

  研讨会上,安吉县公检法司等单位负责人围绕完善法律援助立法,对法律援助定位、法律援助保障、法律援助范围及受案条件、刑事法律援助等问题献言献策,提供了具体的司法行政实践经验。

  “受援机制应鼓励法援律师更好发挥调解职能,尽量少打官司,让困难群众用最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安吉县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鲍亚红认为,法律援助是普惠性的法律服务,应该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真正实现法律“扶贫”。

  鼓励持有律师证的公职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案件评估小组需要进行回访、让资深律师更多地参与到群体性事件中来……来自安吉县基层司法所的所长们根据自身经验积极发言,为法律援助立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是由司法部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共建的全国首家以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为特色的智库型研究院。作为研究院理论创新实践的“试验田”,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创新,率先实施首办责任制、村社代办制和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制”,2019年12月创新建立“访调援”工作机制,并设立县乡村三级“访调援”工作室,让群众化解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人员不出县”的目标。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表示,安吉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为收集第一手司法实践资料提供了丰富的浙江经验,也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