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2020年“1号文件”敲定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

  近日,绍兴市委办2020年1号文件——《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新鲜出炉。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组织座谈论证,征求各地和相关部门的意见,还组织人员去宁波、温州等试点城市考察学习。”绍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金泉介绍说,“十二易其稿,最终形成了这份《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估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遵循应评尽评、全面客观、查防并重、统筹兼顾的基本要求,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风险等的事项,包括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活动和重大(敏感)案事件(故)等,在重大决策实施前进行调查、识别、分析、研判、预防和控制,科学预想、预测、预警。

  《实施细则》明确绍兴市委、市政府负总责,市委政法委具体负责全市评估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通过建立市、县(区)两级风评指导机构,强化风险评估工作督导,构建评审专家库,培育和管理第三方机构,推进社会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2019年以来,绍兴市计划立项开展评估503件,实际共开展评估529件,准予实施522件,暂缓实施6件,不予实施1件。“社会风险评估的过程就是宣传引导的过程,就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就是查找、化解风险的过程,把这一过程抓实抓细,要让老百姓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徐金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