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燃油不达标最高将罚10万元
杭州首次开展船用燃油质量联合监管行动

  10月29日,记者从杭州市地方海事部门获悉,29日至30日,地方海事部门将联合杭州市场监督部门首次开展船用燃油质量联合监管行动。据悉,此次行动将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机抽取4家为船舶提供燃油供给服务的供油企业进行检测,联手向船舶燃油质量违法违章行为亮剑。同时,这次行动也标志着杭州市船用燃油质量联合监管机制正式运行。

  为提升船用燃油质量、控制船舶大气污染排放,去年9月,杭州市交通海事部门就开始对辖区船舶的燃油进行监管和检测。通过海事部门的努力,船舶燃油合规率从去年9月的10%提升至今年9月的78%。但由于缺乏联合监管机制,此前,地方海事部门只能加强船舶燃油使用环节的监督,无法从源头上进行管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交通运输部、省、市各级均出台加强船用低硫油供应保障和联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弥补单一部门监管的不足。

  “根据联合监管机制的分工,地方海事部门负责对船舶使用的燃油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不合格的油品,如果供油企业为本市流通领域经营企业的,就要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得到相关信息后,对供油企业进行抽检,对不合格供油企业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立案查处。”杭州市地方海事部门高级工程师翟绍兵介绍,接下来,双方将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如发现违法情况的,将依法督促整改或处罚,从而实现船用燃油质量监管在流通、使用等多环节的全覆盖。

  地方海事部门提醒船户,船舶加油一定要到正规加油站,使用合格燃油。每次加注后,记得索取保存加油发票、燃油供受单证和样品,并在油类记录簿或轮机日志上如实记录相关情况,以备抽查。如发现船用燃油不达标,将视情节进行处罚,最高将罚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