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工资清单打“假官司”,执行阶段又擅自处置公司财产导致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履行,7月31日上午,被告人方某甲因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站在了桐庐县法院的被告人席上。法庭当庭判决方某甲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另一名被告人方某乙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庭后,杭州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杭州法院打击拒执犯罪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去年6月至今年6月,杭州全市法院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103件116人,同比上升32.05%、28.89%,另外还审理了拒执自诉案件18件19人,有9件通过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撤诉。
被告人方某甲是桐庐一家造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5年初,这家公司因产能淘汰被关停。2016年,方某甲为帮助原公司7名职工(均另案处理)获取利益,捏造公司需支付上述职工工资10万元的事实,并指使方某乙伪造工资清单向桐庐县法院提起虚假诉讼。
2014-2016年期间,这家造纸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桐庐县法院涉及多起民事诉讼,涉案标的1600余万元,方某甲作为共同被告涉及标的5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后,方某甲在相关判决、裁定未能执行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公司其他财产致使判决、裁定部分无法执行,其中包括将政府补助款160万元中的60万元用于归还其他债务;将公司厂房出租所得租金24万元另行开支;将公司部分机器设备出售所得95万元用于归还其他债务和另行开支。
2018年6月,方某甲与全部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尽管如此,他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看了今天的案例,方某甲已经履行完毕了还要被判刑,再想想自己感觉已经很幸运了。现在我每个月按期还款,争取早日把欠款还清。”被执行人徐某某也来到庭审现场,和其他6名被执行人一起,接受了法治教育。
抗拒执行的“招数”五花八门:为逃避执行,杭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姚某某以公司名义与朱某某签订虚假的15年租赁协议,并伪造相应的收款确认书;浙江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宁某某以多种方式拖延腾房,甚至撕毁法院封条抗拒执行;王某某不仅无故拒绝接受法院的执行调查,且以协议离婚的方式转移、隐匿财产……他们最终都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判刑。这些案例被收录到十大拒执典型案例中,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
据悉,今年1-6月,杭州两级法院新收执行案件54635件,执结案件50136件,到位金额102.56亿元,执行收、结案全省第一。省高院“史上最强强制执行措施”实施后,杭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5-6月,全市法院罚款1126人次,拘留1043人次,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27件29人,执行到位43.98亿元,环比上升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