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申请执行人又是被执行人,德清这家企业左右为难
​法院倾心帮助,夹缝中重获新生

  近日,德清县法院妥善解决了一家既是申请执行人又是被执行人的企业的案子,通过信用修复,让这家处于夹缝中的企业重获新生。

  2017年5月8日,德清某机械公司因经营所需,向张某借款45万元,但没有在约定的日期还款。张某多次催讨无果后,将某机械公司起诉至德清县法院。

  2018年3月6日,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某机械公司立即归还借款及利息共计4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机械公司只支付了部分利息。无奈之下,张某于2018年9月1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局王法官接手案件后,发现被执行人还有两起执行案件未结案。与本案不同的是,某机械公司是这两起执行案的申请执行人。

  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某机械公司的负责人胡某匆匆赶到法院。他说,公司现在财务困难,正急着去银行贷款,现在法院查封了公司的土地,有了负面记录,银行贷款就批不下来了,“我们的执行款还没执行过来,就又要执行我们,对我们不公平。”他埋怨道。

  王法官耐心向胡某解释了相关法律知识,并告诉他,他公司申请的案件还在执行中,且其中一起被执行人的财产已进入处置程序,另一起也有了眉目。

  随后,王法官又做起了申请人张某的工作,告诉他,法院已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土地,但现在被执行人正在办理土地上房产的不动产证,如果不动产证办不出来,银行就无法办理抵押,被执行公司的贷款就下不来,这样一来被执行公司的资金链就要断裂,公司很可能会破产。王法官还告诉张某,现在被执行人做为申请人的两起案子,其中一起已在财产处置阶段,另一起已查到财产线索,只要两起案子执行完毕,胡某的借款就能收回去了。

  在法官努力下,最终张某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张某答应在拿到法院第一笔执行款后,法院先解封被执行人的土地。

  2019年4月10日,某机械公司作为申请人的一起案子执行完毕,当天张某就收到了26万元执行款,法院也对某机械公司的土地进行解封。企业拿着法院的证明顺利贷出了款,从而避免出现资金链断裂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