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一足浴馆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被罚

  近日,台州市路桥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路桥悦榕会足浴馆消防安全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台州市路桥悦榕会足浴馆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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