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追逃,真情规劝后逃犯自首

  “折磨了多年,终于能够安定下来了。”2月13日上午,潜逃16年的网上在逃人员林某某,在云和县城南派出所民警的细致工作下,来到该所投案自首,结束了16年的逃亡生涯。

  时间回到1987年10月3日,外出做生意的张某等人投宿于林某某工作的宾馆内。当时,出于安全考虑,张某将67000元现金交给林某某保管,这笔“触手可及”的巨款对于当时生活窘迫的林某某充满了诱惑,她顿生贪念,趁深夜窃取装有巨款的手提箱乘车潜逃。

  事发后,林某某被警方抓获,经法院判决,林某某因盗窃且数额巨大被判死缓。

  1999年,在监狱服刑的林某某因病保外就医。然而,2003年2月,仍处于保外就医中的林某某却突然失联,一场追逃拉锯战便由此展开。

  潜逃后,林某某居无定所,只能颠沛流离多年。同样,云和县警方也坚持不懈地追逃了10多年,却多番扑空。

  一次偶然的发现,成了此次追逃的关键转折点。在日常工作中,城南派出所民警发现,林某某出现在了丽水市碧湖镇。深入调查后,警方得知,林某某潜逃后投靠到了碧湖籍男子雷某某的家中,并生育了一名男孩。此后,民警循踪找到他们租住的房子,却并未发现林某某的踪迹。

  原来,因害怕被抓,林某某平时并不常住家中,时不时就要出去“避一避”。与此同时,警方了解到,由于林某某一直处于“黑户”状态,家里无法申请困难补助,而雷某某不仅要为自己年迈的父母和林某某提供经济来源,还需要照顾正在生病的孩子,现仅靠着打零工谋生,生活十分窘困。

  为此,民警多次走访,不懈地对林某某家人以情感化、以法规劝,希望他们能规劝林某某早日投案自首。

  2019年春节,在民警及林某某家人的规劝下,林某某终于表示愿意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