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父亲联合妻子伪造签名文件私自变更房产登记,被蒙在鼓里的儿子一年后偶然间发现端倪,本就紧张的家庭关系面临破裂……近日,江山市司法局虎山司法所调解了这样一起因房屋产权引发的家庭纠纷。
2019年,经审批后,江山人刘强作为户主,和儿子刘亮及自己的父母亲共同建房。2020年,刘强与第二任妻子张霞再婚。婚后,家庭关系逐渐紧张——儿媳和婆婆因生活琐事频发争执,刘亮对继母的抵触情绪也日益加深。
2023年6月,刘强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房产登记为自己、刘亮及两位老人共有。这之后,张霞经常向丈夫提起,自己也想共同拥有房子。
同年7月,夫妻俩在瞒着家人的情况下,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将张霞及两人的女儿张艺添加为共有权人。申请过程中,夫妻俩按照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然而,申请书上其他共有权人的签名,其实是两人伪造的。由此,张霞和女儿成为了共有权人。
不料,今年前些日子,儿子刘亮偶然在家中发现了新的不动产权证。对质中,刘强承认了伪造签名的事实。一家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刘亮甚至与继母发生肢体冲突,有家人报了警。
矛盾激化后,虎山司法所立即介入调解。一开始,双方各不相让,儿子刘亮要求查处父亲和继母伪造签名一事,而继母张霞则称,自己被刘亮殴打,要求公安机关追究责任。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方式,先从法理入手,捋清法律责任,让双方冷静下来。
“私自伪造共有权人签字,很显然是违反了国家关于不动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一方面,其他共有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产权变更行为无效,另一方面,依照法律规定,这样的造假行为如果情节和后果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被给予行政处罚,违反刑法的,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调解员向张霞详细阐明了申请书造假的严重性,劝说她主动办理变更登记。
“至于肢体冲突,现场证人都看到了你们存在互殴情况,如果立案处置,恐怕谁都不能独善其身。毕竟是一家人,家和才能万事兴……”见当事人逐渐冷静下来,调解员又从情理入手,劝说双方从家庭和谐安宁的角度考虑,不要把纠纷上升到不可调和的恩怨。
经过前后四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张霞承诺主动办理房屋的变更登记,刘亮同意妹妹张艺加入共有权人。至此,这起“家庭闹剧”终于画上了句号。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