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终于结束了,我也能开始新的生活了!”近日,成功撤销20年虚假婚姻登记的王某,在代理律师的陪同下,手持锦旗来到永康市检察院。
离不了的婚
2001年,王某与“刘某”相恋结婚。但好景不长,妻子“刘某”两年后离家出走,并带走了两本结婚证,自此失联。
2016年,多年寻人无果的王某请律师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在拟起诉状时,发现“刘某”的身份信息在户籍系统中查无此人。
王某向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但民政局核查后发现,该婚姻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或无效婚姻情形,无权直接予以撤销。王某只能一边寻找“刘某”,一边查找解决办法。
去年4月,王某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其与“刘某”的婚姻登记行政行为,但因不符合立案条件,一直未能立案。此后,王某也只能撤回诉讼。
“我们之前尝试了这么多途径,都撤销不了婚姻登记,难道找不到‘刘某’,我这辈子都离不了婚了吗?”去年9月,王某向永康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她到底是谁
检察官仔细审查了王某提交的申请材料,发现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找到“刘某”本人,查明“刘某”的真实身份信息。其间,检察官多次通过户籍信息比对想要发现线索,但都以失望告终。
“能不能从民政局婚姻登记的原始档案里找到蛛丝马迹?”经调阅档案,检察官找到了“刘某”在民政局登记时存档的彩色照片,再次进行比对,一名相似度高达98%、名叫“刘某秀”的女子终于出现。
循着这个线索,检察官立即前往“刘某秀”所在地取证,并联系当地检察院协助,辗转在一家工厂找到了该女子。
在检察官的询问下,刘某秀承认自己就是王某的妻子“刘某”。“我老家在山区,那时候对办户籍要求不严格。后来结婚登记要身份证明,我又因为怀孕了不方便回去,就托家里人帮我办。等收到身份证时,我发现上面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错了,但为了尽快登记给孩子办出准生证,就用了错误的身份信息。”后来,二人感情破裂,“刘某”离家出走,又按正确的身份信息重新办理了身份证。正因此,王某多年来寻找“刘某”都查无此人。
专项排查化解难题
“刘某”的身份之谜终于解开,永康市检察院根据“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依法督促民政局撤销王某与“刘某”的婚姻登记,帮助王某解决了困扰他20年的难题。
王某终于摆脱了离不了婚的困境,是否还会有其他人面临这样的问题?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撤销错误婚姻登记存在受害方举证难、民政部门自行撤销难、通过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撤销难等现实困境,永康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民政局对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等方式用不实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凝聚协同共治合力,依法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