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 司法护航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12月12日,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中共淳安县委、淳安县人民法院承办的高标准建设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护航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活动在千岛湖畔成功举办,着力以高质量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淳安打造美丽中国县域示范样板。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君和淳安县委书记杨建根共同为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审判大楼启用揭牌,标志着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正式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开启以更系统性、专业化环资审判服务保障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的崭新篇章。

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系全省首家以人民法庭建制的环境资源法庭,2020年12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旨在打造成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标杆和窗口品牌。自运行以来,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始终秉持整体性、协同性、修复性、预防性生态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的生态司法需求,创新探索生态司法举措,深耕绿色审判,延伸绿色服务,赋能绿色经济,书写了从“绿水青山”走向“金山银山”的“青绿”答卷。目前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400余起,其中非法采矿等7起案件入选省市法院典型案例,1起案件入选全省优秀庭审。

当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毛煜焕,淳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新勇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揭牌。这是杭州中院成立的首个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将充分发挥实践应用、宣传教育等功能,推动环境纠纷在“家门口”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筑牢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现在开庭!”揭牌活动后,杭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在淳安巡回审判点敲响了“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现场30余人旁听庭审。

随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研究中心(淳安分中心)、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杭州环境司法研究实践基地及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杭州生态文明研究工作站揭牌成立,这标志着院校合作开启了新的起点。未来,院校双方将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平台作用,携手开展教学实践、理论研究、实务研讨等活动,共同推动理论和实务深度融合,迸发出更多法治火花,积极打造院校合作、智库共建的新样板。

活动中,“淳e复”微创新项目正式上线。这是淳安法院针对判后执行问效差问题,做实“小切口”改革,写好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该数字平台具有“统计+展示+互通+管理”四大功能,能有效促进生态修复与矫正帮扶的有机融合,解决案件互通、人员信息共享、矫正岗位匹配、实时矫正监管、矫正评估量化和矫正结果使用的一体化、规范化、集约化问题。同时,“淳e复”能定时推送“生态公益活动计划”“生态公益活动反馈”等信息,以达到精准监督管理、提升生态修复效率的效果,实现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审判与执行的闭环衔接。

值得一提的是,参加活动的相关领导还在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种下了一棵无患子树,其内含皂苷,含有“涤尘”之意,代表着“匡正除恶”,且果实是天然的清洁剂,可自制成洗手液。这棵无患子树将在这片土地上扎根、生长,见证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

当天还举办了宪法宣誓仪式及高标准建设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学术沙龙,各级法院领导与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共话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高水平建设、高质效运行的发展蓝图。

站在新起点上,淳安法院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使命在肩,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成为千岛湖量身定做的司法铠甲与盾牌,以“第一”的身份标准护航“唯一”特别生态功能区,为淳安高标准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共富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