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更安定 城乡更安宁 百姓更安乐
浙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累累

  2021年3月20日上午10点,继虞关荣名下的豪宅、豪车、昂贵珠宝被“一元拍”之后,这个曾经横行一方的“黑老大”名下的13家公司股权也以“一元拍”形式开拍。虞关荣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从2018年发现线索到如今“黑财清底”,这3个年头正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猛开展的3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这场专项斗争,不仅为公平正义而战,也为百姓安居乐业而谋。

  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浙江战果累累——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黑恶团伙3400余个,刑拘犯罪嫌疑人39000余人,破获案件50200余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90余亿元;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600余件14100余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2400余件12900余人,二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800余件6800余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案件2200余件3800余人,其中查处充当“保护伞”干部1400余人。

迎头打击黑恶势力

累累战果赢得民心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变,彰显决心之坚。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此拉开序幕,浙江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

  省委常委会先后10次听取扫黑除恶专题汇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69次作出重要批示,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明了方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共召开9次全体会议和4次视频部署推进会,全面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确保专项斗争不跑偏走向;针对专项斗争每个阶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级部门共制定出台119件规范性文件,比如《关于建立扫黑除恶案件和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制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等,引领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省扫黑办共组织27次案件协调会,及时解决29起案件的政策法律问题,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在法治保障、机制建设、部门协同的合力之下,浙江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迅速形成——

  打掉了强揽工程、打压竞争对手,非法控制垄断杭州市滨江区域土石方和市政绿化工程的虞关荣等66人涉黑团伙;拔除了一批长期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黑恶势力,比如,在台州当地横行多年的郑官顺等28名涉黑成员全部成为阶下囚;涉及网络的黑恶势力也难逃法网,比如,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绍兴“陈义展”网络套路贷、温岭“吴永杰”网络套路贷等团伙被一窝端……

  战果传来,振奋人心。

  通过3年高压严打,浙江各类违法犯罪发案率再创新低,暴力性较强的黑恶势力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2018年全省刑事立案同比下降13.07%,2019年全省刑事立案在2018年的基础上再降10.17%,2020年全省刑事立案同比再次下降9.5%。

  全省共打掉“套路贷”犯罪团伙1400余个、涉互联网涉黑涉恶犯罪团伙900余个;逃犯“清零”行动中239名目标逃犯已抓获到案236名,到案率98.7%,到案人数位居全国第二;2020年3月底前立案侦查、9月底前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一审阶段的存量案件已实现“清零”。

扫黑定要“破伞”

打财必须“断血”

  2018年,陈才强案一审判决后,听闻消息的台州百姓无不奔走相告,并在网上发帖称此事为“惊天好消息”。该案也暴露出,陈才强背后原来还有“保护伞”。

  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称霸一方,往往源于公权失守。“扫黑”如何“破伞”?我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的提级查办、直查直办、重点督办、指定管辖、异地办案等政策措施,成为有效“破伞”的“关键钥匙”。

  特别是浙江依法严肃查处的杭州滨江虞关荣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有力推动了专项斗争在各地打开局面、纵深开展、整体推进。之后,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一一被查处。

  对充当“保护伞”的,浙江敢于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截至2020年年底,浙江纪检监察机关对全省875件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介入,167起涉黑案件中查实162起存在腐败或“保护伞”,708起涉恶集团犯罪案件中查实410起存在腐败或“保护伞”。

  通过“打伞破网”,党风政风明显净化。2018年以来,浙江处理县处级以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139人、党纪政务处分117人、移送司法机关55人,全省90个县(市、区)全面完成“惩腐打伞”任务。

  不仅“破伞”,还要“断血”。

  2018年5月,绍兴市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新昌有期徒刑2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生效后,出现了财产执行的难题:哪些是违法所得?哪些是合法财产?

  陈新昌的案子并不是个例。鉴于此,我省指导各市成立黑财处置工作小组,省公检法联合出台《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大力推广“一元拍”、政府接收罚没涉案财产等财产处置新模式,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攻坚大格局。

  2020年9月,虞关荣名下的老别墅依据“浙江省内刑案财物变现一元起拍”的新规,以1元开拍,在20名竞拍者的争抢下,一路飙升到2560万元。“一元起拍,一次拍定”的竞价规则,为“黑财清底”打通了制度渠道,也最大限度实现了追赃挽损,切实提升了“黑财清底”的工作实效。

  随着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全方位清缴“黑财”“隐财”,已成为我省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的关键一招。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法院生效判决涉案财产执行到位金额49.63亿元,执行到位率98.11%;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金额14.64亿元,执行到位率98.86%。

刀不入鞘零容忍

长效常治夯基础

  “查得好,真是罪有应得!”2019年,当松阳县某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徐卫平被查后,当地村民纷纷拍手叫好。本应是带领村集体发展的“排头兵”,徐卫平等人却成了屡屡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的“村霸”恶势力。

  浙江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截至目前,已打掉并提起公诉涉农村黑恶案件107起。

  不仅基层组织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现代化也不断推进,全省各地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谋划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注重发挥“一中心四平台”和“全科网格”作用,全省90个县(市、区)全面建成县级矛调中心,增强了当地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一个地方、一个行业有没有黑恶势力,当地百姓最清楚。扫黑除恶既是国家之事,也是关乎百姓生活的民生之事。

  2019年6月,开化县公安机关成功侦破郑德喜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扣押查封涉案资产达1.64亿元,其中查封的荷华农场,50亩猕猴桃即将收获,采摘、运输、销售、员工工资发放等都成了问题。公安机关对包括荷华农场在内的6家涉案企业,提请市、县扫黑办协调开化县政府托管代管,确保开化县颐养乐园养老院和华埠农贸市场(华埠镇唯一一家大型果蔬菜类市场)等民生企业得以合法营运。开化县政府负责对上述企业予以代管,同步成立资产代管专班保障日常经营。浙江正是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既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又保障民生经济的稳定发展。

  在浙江,源头治理、防范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正在形成——全省范围内部署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持“边扫边建边治”,各地制发“三书一函”1639份,省级层面共固化基层治理、行业治理长效机制81项,压实了行业部门责任、堵塞了监管漏洞、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3年来,扫黑除恶已成为一场真正的人民战争。我省通过设立举报信箱、电话等渠道,向群众收集线索,共收到各类举报5.8万余条,发放举报奖金693.24万元,1070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扫黑除恶的战果也一一向群众展示。省扫黑办组织召开13次新闻发布会,以实际案例全面展示我省扫黑除恶优异实绩、长效长治成果以及平安浙江建设成效;表彰950个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鼓舞斗志士气。

  人民群众从累累战果中,看到党和政府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全省人民群众对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满意率达96.45%、安全感满意率达97.1%,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连续3年被评为全国先进。

  3年转瞬而过,但扫黑除恶并未终止。眼下,在进入“长效常治”开局起步的阶段,我省扫黑除恶斗争已迈上新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