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传来笑声,51岁的张大姐握着庭长伍林雄的手说:“谢谢法官,从没想过可以拿到工伤赔偿。”一年前,张大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医疗费花了不少,却因“超龄”二字,在工伤认定的门槛前碰壁。
2024年9月,张大姐入职浙江某物业服务公司,从事清洁工作,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同年11月,她在下班途中被轿车撞倒,致右锁骨骨折,交警认定其无责。
2025年10月,张大姐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物业公司以《劳务合同》为由主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人社部门以劳动人事关系无法确认为由中止认定程序;仲裁委则以当事人主体不适格(超龄)为由不予受理。
工伤认定走不通,劳动仲裁进不去,摆在张大姐面前的路只剩下一条:先到法院打官司确认劳动关系。同年12月,张大姐来到了鹿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适老窗口。
伍林雄深知,这类纠纷不能止步于“确认劳动关系”的一纸判决,必须做实“定分止争”。他决定先开庭固定事实,再寻找解纷突破口。
2026年3月,鹿城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结合张大姐的工作内容、管理模式、报酬支付等实质要素,审查认定双方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张大姐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具备工伤认定的事实基础。
随后,伍林雄调查发现关键线索:物业公司的上级公司已为张大姐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尚未报案;同时,肇事车辆亦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伍林雄一方面对接雇主责任险承保公司,推动其以补报出险方式启动理赔程序,参照工伤十级伤残标准核定赔付金额;另一方面对接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承保公司,协调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出具理赔方案。
近日,张大姐再次走进西郊法庭。伍林雄把账一笔笔算给她听:雇主责任险赔付15000元,交通事故保险赔付36595元,两项合计51595元。张大姐接过调解书,郑重签下姓名、捺下指印。
近年来,鹿城法院探索劳动争议穿透式解纷机制,推动劳动争议“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纷”。今年1—7月,新收劳动争议案件291件,审结250件,调撤率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