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典亮浙产好药·法护全链药事”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法治保障交流会在磐安县江南药镇举行。会上,磐安法院与义乌法院、武义法院、淳安法院、桐乡法院、景宁法院、乐清法院等全省浙产好药主产区法院,共同签订了共建药事法官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明确各方在涉药纠纷化解、产业法治服务供给、行业规则对接等方面的协作内容与职责分工。
按照这份协议,协作各方即七地法院将一起构建浙江道地药材主产区人民法院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统筹推进种质资源、产地生态、市场秩序及产业经济等系统保护,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整体智治的中药材司法保护新格局。
比如,协作各方发挥各方司法与信息优势,定期通报中药材资源保护司法数据、案件动态及工作成效,重点预警浙产好药种质资源破坏、跨区域群体性购销等风险,提升跨区域协同保护效能。各方共同组建中药材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共享技术专家人才,动态更新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名册,实现跨区域专家资源共享,为技术认定、标准研判及种质鉴定提供专业支持。
同时,各方构建跨域协同保护机制,紧扣“浙八味”(白术、杭白芍、浙贝母、杭白菊、元胡、玄参、浙麦冬、温郁金)等浙产好药案件特性,统一裁判尺度。如当事人身处协作方辖区,受理法院可委托所在地法院协助开展调查取证、现场勘验、财产保全、文书送达及执行等工作。
在此基础上,协作各方还将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打通异地委托调解等渠道,实现调解成果互认及司法确认互通,促进调解资源跨区域共享复用,高效实质化解涉中药材矛盾纠纷;建立涉药法律风险前置防控体系,联合属地行业协会、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排查产业链风险,梳理并发布法律风险提示清单,通过法治宣讲引导规范经营,从源头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