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州城外,南峰塔、北峰塔凌云而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际,建德市人民法院发布文物司法保护令,以司法之力守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峰塔、北峰塔,守护“双塔凌云”的历史风貌。
南峰塔、北峰塔相传始建于宋代,几经重建,现存塔身为明嘉靖年间所建。“双塔凌云”自古便是严陵八景之一,今又列入新安十景。千百年来,双塔矗立于三江交汇处,静静俯瞰着严州古城的历史变迁。它们造型优美独特,结构严谨,做工精致,既是严州古建筑艺术的代表作,也是新安江畔极具辨识度的文化地标。2019年10月,南峰塔和北峰塔入选国务院公布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建德市人民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文广旅体局正式发布《南峰塔司法保护令》《北峰塔司法保护令》,结合古塔保护实际,明确保护范围,规定七项禁止行为以及保护令执行要求等规则,为守护双塔筑起坚实法律防线。“生态环境法典将自然资源与人文遗迹一并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为人民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强文物司法保护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建德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布文物司法保护令,通过凝聚多部门保护合力,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是对推动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协同保护的积极探索。下一步,建德法院将不断健全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机制,加强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为守护地方历史文脉、建设美丽宜居建德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