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药材之乡”,磐安全县有中药材种植户4.8万户,从业人员6.8万人,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建有中药材集散中心“浙八味药材城”,90%以上的浙产道地药材在这里交易。然而,产业快速发展中暴露出三大法治短板:一是交易双方法律风险意识薄弱,交易纠纷与侵权频发;二是产业链信用体系缺失,质量追溯困难重重;三是行业合规管理滞后,各项法律风险凸显,部分企业因环保、税务等问题被行政处罚。
对此,磐安县司法局、检察院、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积极引导推动中药材产业加强合规建设,实现从“一个企业”到“一个产业”、“单向要求”到“双向规范”、“事后治理”到“事前预防”的转变,构建全产业链法治保障体系。
磐安县通过制度创新填补行业合规空白,编制出台《金华市中药材产业合规指引》,重点围绕中药材种植、加工、经营不同环节的合规风险,统一提出合规管理体系的相关建议,同时制定发布《中药材产业合规实施指南》。融合中药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商业惯例、公序良俗、风险控制等内容,首创《中药材产业合规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同时,磐安县通过监管创新推行“一件事”集成改革,全面梳理种植、加工、经营环节监管事项,形成涵盖行政检查、处罚、指导等142项“监管事项总目录”,明确各环节监管主体、法律依据与操作规范。依托“浙里中药材”数字化平台,集成企业自检数据、部门检查记录、第三方检测报告等信息,构建产业全景式监管数据库。以“一站式”集成办理窗口整合行政审批、合规指导、风险预警等22项服务,企业可通过“自主点单”模式获取定制化合规支持。
磐安县还通过执法创新构建产业治理新生态,将企业行政指导与日常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等工作有机结合,企业合规成果与“双随机”抽查监管比例、频次挂钩,对守法合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健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机制,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容错纠错空间。首创“一支队伍管药镇”机制,创新“四张清单”柔性执法体系,制定《轻微违法不罚清单》《首次违法免罚清单》《公益减罚适用清单》《轻微速罚轻罚清单》,对中药材标签不规范、初加工场所标识不全等18类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容错纠错。2024年,全县办理首违不罚案件5件,公益减罚案件2件,减免处罚金额累计达0.29万元,对12家企业实施“提前告知+限期整改”制度,实现100%整改闭环。
磐安县创新打造“检察服务链+法治副厂长”双轮驱动模式,一方面建立“219检企议事会”机制,每月固定日期召集检察院、企业代表、行业协会等召开议事会议,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职业打假、行政执法争议、合同诈骗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行政指导、联合执法等方式监督解决,明确质量标准与违约责任,避免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整合执法人员、法审员、公职律师等资源,组建242名“法治副厂长”,提供党建指导、合规服务、纠纷化解等全覆盖服务,通过定期入企排查合同风险、知识产权漏洞,指导建立合规管理制度,帮助企业修订完善合同文本、风险防控手册,成功化解药材采购、土地流转等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
通过构建全产业链法治保障体系,磐安县中药材产业法治环境实现改善。今年以来,累计检查药材种植、运输、经营户231家次,发现问题37个,整改率达100%。同时,法治赋能推动产业链信用体系构建取得突破性进展,浙贝母、元胡、白芍合格率上升15个百分点,药材加工耗损减少10%。当地通过行业治理模式创新,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企业主体、社会监督”的协同治理格局,为传统产业法治化转型提供可复制经验。通过“检察服务链+法治副厂长”机制,动员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司法机关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累计服务企业1200余次,解决合规难题476项,企业满意度达99%。创新实施“法护民企”专项行动,通过构建“企业自治+法治赋能”双轮驱动模式,进一步深化企业互动型治理,推动企业向“主动治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