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救治账”与“企业生存账”,法官一起算了

电动起立床的液压杆缓缓抬升,托起45岁楼某僵硬的身体,这是三年来,他第一次以接近站立的视角看清窗外。病床前,楼某的妻子吕某对着前来回访的永康市人民法院石柱法庭法官施俊超感谢道:“多亏你们,才能这么快拿到赔偿。”

此前,吕某来到石柱法庭,替丈夫递交诉状起诉永康一门厂负责人俞某。施俊超接手了这起案件,也由此改变了一个家庭和一家企业的命运。

作为从业二十余年的老电工,楼某常为永康当地工厂和村民维修电路。2023年5月,他在为门厂安装消防系统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颈部以下永久瘫痪。每月近万元的医疗开支,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事故发生后,俞某先后支付了30余万元医疗费,但由于后续费用争议,不愿意继续垫付。楼某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俞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242万余元。

为了解事故全貌,施俊超特意前往俞某的厂房调查。俞某认为工厂与楼某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此次事故应由楼某自己承担主要责任,另外工厂也存在实际困难,“前几年我们工厂亏损严重,今年刚有些起色,他们狮子大开口要240万元,这是要我们工厂的命”。

看着厂房里忙忙碌碌搬运货物的员工,施俊超陷入沉思。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不仅工厂的生产经营会受到影响,楼某的治病钱能不能如期到账也是问题。施俊超决定通过调解达成一个共赢的方案。

“从法律上说,楼某和俞某实际构成的是承揽关系,事故发生楼某自身应负主要责任。”调解现场,施俊超拿着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参考案例,初步给双方划分了事故责任,同时阐明了双方各自的困难。“我和楼某也是老熟人了,看他这样我心里也不好受。”理性思考后,俞某主动表示愿意多赔偿一些,但是工厂目前正在赶制一笔大订单,希望能在不影响工厂生产的前提下,分期一年支付。

“我们可以在调解协议里约定,如果俞某未按期足额支付,你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见施俊超连违约金比例都逐项列明,吕某也放下心来。双方约定:俞某分三期支付楼某赔偿金共计102万元,总额于一年内全部支付完毕,如未按期足额履行,楼某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病房里,吕某告诉施俊超,协议签订后仅过了十天,俞某就提前送来了第一笔20万元赔偿款。拿到钱后,她买下了这张进口护理床,帮助丈夫更好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