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是林阿婆的女儿阿芬(化名),这次来想当面跟大家说声感谢,”近日,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的家属带着感谢信和锦旗,专程来到乐清市人民法院雁荡山人民法庭致谢,“我妈现在心情好了很多,身体也在逐步恢复当中。”阿芬脸上洋溢的笑容,与曾经林阿婆卧床时的声泪俱下慢慢重合——谁能想到,这前后的转变,其实相隔不到一个月。
去年9月11日,70多岁的林阿婆在某水果店门口购买水果时,被门口的废弃透明胶带绊倒,造成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挫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事发后,林阿婆的家属向水果店索要8万元赔偿金,而店主则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且其已告知注意脚下,尽到了前期提醒的义务,因而拒绝全额赔偿。双方协商未果,林阿婆一纸诉状将水果店主诉至法院。
今年3月,雁荡山法庭收到该案,考虑到案件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庭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启动“快立快调”绿色通道,于当日立案并将案件分流至调解员林建飞处,并借力“一庭一所一代表”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金飞共同参与调解,雁荡山法庭负责人陈晓娇同步提供法律指导。秉持着公平公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几项原则,三人共同制定了调解工作方案。为了更好地厘清矛盾症结,金飞和林建飞一同前往水果店、医院等地了解案件情况、老人身体状况,咨询医生专业意见。
“做调解工作要倾听当事人的心声,纠正当事人的偏见,用正向的引领,尽量去触发大家内心的善意,”金飞说,“调解的方式方法尤为重要。我遇到的当事人大多是本地人,平时,我会用‘拉家常’的方式和大家拉近距离。实践证明,这对推进调解工作很有助益。”在金飞和林建飞的积极协调沟通下,水果店主意识到了自己担负的责任,林阿婆的家属也客观认识到了事故的偶然性,双方决定各退一步,由被告水果店向原告林阿婆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及精神抚慰金4万元。
约定签署调解协议的当天,林阿婆却因对是否构成伤残仍有疑问突然反悔,水果店主也因调解进展的反复产生了抗拒心理,大家不免有些着急——双方难得达成一致,若这时出岔子,也许再难调解成功。陈晓娇立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先向水果店主释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又向林阿婆一家释明了伤残等级鉴定的规定及标准,引导林阿婆向医院咨询病情、对照标准,并指出了其诉请中明显不合理的部分,最后又与金飞和林建飞重新商定了调解工作方案并提供法律指导。做足了准备后,金飞和林建飞多次前往林阿婆处与其交谈,不仅对林阿婆表示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也向她点明:案件审理流程更长,无形中会给其增加许多压力;儿女也有生活和工作,无法一直兼顾;若存在疑义,还可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提出自身需求,再组织双方调解。与此同时,他们也向水果店主承诺,一定会将调解工作做到底、做到位。
全方位的释法析理、将心比心的谈话、换位思考的分析消除了林阿婆心中的不安和水果店主的抵触,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调解,水果店主动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及精神抚慰金4万元,当场一次性付清了结,并承诺今后将加强店铺安全管理,在店铺内放置提醒安全的标识等提醒消费者注意安全,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我热爱这份调解工作,尽管过程中也有许多坎坷艰难,但是当调解工作取得成果,人心本身的淳朴和善良体现出来时,我也深受感动,”金飞说,“相信这起纠纷的化解,能够化作基层善治道路上的温暖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