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关键词:平安】 如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代表委员支招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1.3%、10.2%”“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482件5138人”……连日来,政府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里,一个个鼓舞人心的数据,让代表委员们深刻感受到浙江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平安幸福民之所望。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如何聚焦聚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不少代表委员提建议、亮实招。

  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

  “网约房”安全隐患多,“笑气”非法贩卖乱象屡禁不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型毒品、新兴业态管理等一系列社会治理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成为代表委员关心的事情。

  “网约房”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兴业态,因其便捷、优惠等成为很多人的租房选择。但由于行业管理机制不健全,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等隐患突出,给社会治理带来较大挑战。此次,省政协委员、舟山市政协副主席张伟平带来了关于立法规范“网约房”经营的建议。

  张伟平在调研中发现,我省在“网约房”管理上,目前还存在立法制度滞后,治安、消防隐患突出等问题。“‘网约房’在法律属性、经营许可、管理制度、治安责任等方面均尚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他指出,“例如由于没有强制实名制登记规定,甚至一些未成年人也能单独办理入住。”

  “网约房”也须成为“安全房”。张伟平建议,首先要加快立法,明确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职责,确保相关部门对“网约房”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要建立健全“网约房”准入审批、经营动态评估和非法经营举报社会动员机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还要落实网络平台作为“网约房”监管后台的第一责任,推动自我监管,“希望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及群众都能形成安全意识,共同推进问题的解决”。

  “笑气”的学名为一氧化二氮,被作为麻醉剂广泛运用于外科和牙科。吸食“笑气”会产生轻度麻醉感、愉悦感,长期大量吸食会导致神经损伤,严重的会致残或因缺氧而窒息死亡。目前,“笑气”尚未作为毒品被列入管理,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而贩卖,对社会公共健康构成威胁。

  省人大代表、临海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的张海林担任辅警已有13年。“我见过多起因青少年滥用‘笑气’引发的警情。他们在好奇心、寻求刺激的驱动下购买‘笑气’,逐渐上瘾,没有经济来源就去偷,成为治安不稳定因素。”他说,有些吸食“笑气”成瘾的孩子才十岁出头,可父母不管,民警也只能说服教育,“每次碰到这种情况,都很心痛。”张海林建议,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将“笑气”列入特殊化学品或精神活性物质管理名录,规定其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的合法程序与条件;对于医用“笑气”的销售,实行严格的实名制登记,确保药品流向可追溯,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加大对公众的风险警示和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笑气”滥用危害的认识;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笑气”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和专项打击行动。

  切实化解群众烦心事

  浙江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更是其创新发展的试验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我省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取得的成绩。“基层治理与‘枫桥经验’”“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也是很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一位干部,省政协委员、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利明今年将目光聚焦到了互联网时代基层治理,带来了关于创新新时代网上“枫桥经验”的提案。

  “网上‘枫桥经验’是指运用网络数字信息技术推动‘枫桥经验’创新发展,以及运用‘枫桥经验’治理网络空间,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两方面基本内容。”余利明介绍。就目前创新发展新时代网上“枫桥经验”,她梳理发现,主要存在数据收集整合、数据共享及应用创新、网络空间治理效果等方面的问题。“例如,我省目前尚未建立基层数字治理的内容、技术应用、数据共享等技术标准,部门、层级之间数据共享开放不足,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日益增多和分散,导致一些社情民意无法全面掌握,部分矛盾无法在网上及时解决。”

  她建议,应完善网络数字治理统一领导和部门会商工作机制,构建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行动,线上线下同步治理的管理格局。同时加强社会治理统一网络数字平台建设,搭建统一的群众投诉反映受理综合信息平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立体式、全天候、普惠式的解纷服务。

  如何让群众遇到问题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听了有人解决,解决了还有反馈,也是省人大代表,浦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文红一直在思索的问题。

  她介绍说,去年以来,浦江县进一步优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到基层一线和矛盾最集中的现场,面对面听民声,妥善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郑文红认为,当前应进一步探索“真下真访民情”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实体+网上+掌上”三位一体的民意收集全链条体系,多形式、多渠道无缝对接社情民意;进一步凝聚“实心实意办事”工作合力,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将诸多治理平台、组织、功能等优化整合,发挥制度和技术相嵌作用,以智能化的政务服务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同时,还要继续深化“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和“枫桥经验”制度的协同性,形成互为补充的制度闭环。

  牢牢守住百姓“钱袋子”

  在“两院”工作报告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有关内容被多次提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聚焦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持续保持高压严惩态势,起诉5871人。加大境外电诈集团打击力度,督办缅北电诈专案,推进全链条反诈,坚决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也提到,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482件5138人,这充分体现了我省‘两院’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作为来自基层派出所的省人大代表、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高家派出所教导员方婷婷对电诈可谓深恶痛绝,去年两会时,她就格外关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的有关内容,常与代表们学习经验、交流做法。

  “电诈的潜在受害者可能是每一名市民,一旦被骗,往往损失惨重,因电诈导致的家庭悲剧也时有发生。”方婷婷说,为加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力度,派出所经常通过各种防诈活动,提醒辖区百姓守牢“钱袋子”。日常工作中,她都会随身携带一叠防诈宣传手册,“虽然厚重,但和电诈案件发生后的损失相比,手册的重量真的很轻。”

  “随着工作的推广和深入,如今我们辖区因电诈而遭受财产损失的人越来越少。”据方婷婷统计,同比2022年,她所在的高家派出所全年受理电诈有关案件数下降了31.25%,发案金额也大大降低,“感觉平时做的工作落到了实处,起到了效果”。

  省人大代表、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王爱华认为,我省可以从法治层面,继续加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力度。他告诉记者,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从2022年12月1日实施以来已有一年多时间,取得了较好成效,不过随着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技术不断翻新,打击治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对此,王爱华建议,应总结我省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经验,及时启动地方立法程序,明确“打、防、管、控、宣、治”为基础,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精准防治相结合。同时,在与上位法不冲突的基础上体现浙江特色,彰显互联网、数字经济发达地区的领先作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