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介绍的“理财产品”,让老人损失500多万元

  熟人向你介绍投资理财项目,希望你帮忙冲冲业绩,关键还风险小、回报高,你心动了吗?余姚的李大妈等人就心动了,结果被相识多年的“老友”骗了500多万元。

  今年53岁的杨某曾是宁波某保险公司员工。2013年,杨某告诉邻居李大妈,自己公司推出一款投资理财产品,风险小、收益高,但只能以员工名义投资,并有业绩考核要求,希望李大妈能帮忙冲冲业绩。经不住杨某的软磨硬泡和金钱诱惑,李大妈拿出了2万元投资,杨某则出具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保险投保单和银行存款凭条。

  一开始,杨某都准时支付利息,且利息比银行高很多。尝到甜头的李大妈在之后几年里陆续追加投资,金额高达250万元。

  直到2020年10月,迟迟没有收到月息的李大妈到宁波某保险公司咨询,才发现杨某早已从公司离职。而她向李大妈承诺的“理财项目”完全是虚构的,其提供的盖有“某保险公司保险费收据专用章”的银行存单和保险投保单也是伪造的。李大妈赶紧报了警。

  经调查,不止李大妈,多名老人都被杨某鼓动参与了这个“理财项目”。早在2013年,杨某就迷上了虚拟币投资,苦于没有本钱,就利用邻居、亲友对自己的信任,虚构理财投资项目,以帮忙冲业绩为借口,并许以高回报、低风险的承诺,引诱大家进行投资。之后,杨某把骗得的钱款一部分用于投资虚拟币,另一部分用来支付利息。然而,杨某投资的虚拟币平台不是被封停就是无法提现,所有资金均打了水漂。2013年至2020年,杨某骗取被害人李某、王某等8人共计540万余元,所得款用于个人购买各类虚拟币等,实际造成损失504万余元。

  近日,余姚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杨某自愿认罪认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返还给各被害人。

  法官提醒,老年朋友一定要注意选择合法、正规的投资理财机构,妥善管理资金账户,避免盲目追求“高收益”“高回报”。投资理财前要谨慎了解,多和家人沟通交流。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止损,并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