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受理破产案件2373件,一批企业“腾笼换鸟”
浙江法院2019年破产审判工作报告出炉

  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报告》,显示在破产案件受理总量不断攀升的同时,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质效稳步提升,审理了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破产案件。各级法院通过破产审判推进资源要素重新配置,2019年共处置金融债权628余亿、房屋767余万平方米、土地20489余亩,通过破产程序释放土地、房产等经济资源,实现“腾笼换鸟”,有效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破产案件受理数量突破2700件
  从近五年的情况来看,全省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基本数量逐年上升——2017年受理案件数量突破1000件,2019年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2777件。2019年的这批案件中,法院经审查后正式立案受理破产案件2373件,占比85.5%,其中破产清算2318件,占97.7%。此外,破产重整54件、破产和解1件。收案数量的逐年攀升体现了破产市场化的推进成果,也体现了“执转破”数量增多及工作成效。
  从横向区域分布情况来看,温州地区受理案件占到全省总量的26%,审结案件占到29%,宁波、杭州、金华地区稳居其后。
  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多,破产审判也在不断探索。如为了更好推动债务人自主参与重整重组程序,2018年底,温州市中院推动市政府出台《企业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府院联席会议纪要》,专门针对预重整的相关联席机制等作了明确,为山农股份有限公司、河田集团等预重整案件的探索提供了技术支撑。

  2019年温州、台州两地有力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为推动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实践经验。2019年4月,台州市中院出台《执行程序转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审理规程(暂行)》。同年7月,温州市府办印发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府院联席会议纪要,随后温州市中院出台《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到2019年底,温州全市法院立“执清”字号案件25件,审结11件;台州两级法院受理个人债务清理案件117件,审结23件,积累了个人债务清理的初步经验。

破产审判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近年来,浙江高院积极统筹部署、持续着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破产审判工作,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各级法院通过破产审判推进资源要素重新配置,加快推进处置“僵尸企业”,积极化解不良资产及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实现市场出清,盘活存量资产。
  18日,浙江高院一并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金盾系八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一批重大破产案件的成功办结,彰显了浙江法院通过破产审判在拯救危困企业、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要功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全省法院通过审结1704件破产案件,释放土地、房产等经济资源,实现“腾笼换鸟”,有效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共安置职工25842人,更好地保证职工切身利益。全省法院通过司法手段化解企业债务纠纷,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现优胜劣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为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组织保障,2019年4月浙江高院向最高法院提出了设立破产法庭的申请。2019年12月,温州、杭州破产法庭相继揭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