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为了这事,我整宿睡不着觉。现在协议签了,总算安心了。”近日,在新昌县银顶山村,叶老太紧紧拉住村党总支书记蔡立夫的手,连声道谢。
事情要从去年说起。叶老太把村旁三亩多承包地租给老梁种苗木,老梁一次性付清了七年租金。谁料苗木刚栽下,土地就被依法征收了。
老梁觉得:“地不种了,租金当然要退。苗是我一棵棵栽的,青苗费不给我给谁?”
叶老太也满腹委屈:“租金肯定退,可钱早花在日常看病上了,得等补偿款下来才能退还。至于青苗费,地是我的,难道不该也是我的吗?”
双方各执一词,就是谈不拢。无奈之下,老梁准备到沃洲法庭起诉。
收到材料后,沃洲法庭启动村社书记解纷团分流机制,将该案委派给银顶山村党总支书记、全县首批解纷团成员蔡立夫开展先行调解。
蔡立夫与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明确:按照“谁种植、谁投入、谁受益”原则,青苗补偿费应归老梁;因土地征收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剩余租金应予退还。
法理上虽清清楚楚,蔡立夫却皱起了眉。叶老太年近八旬,常年卧病在床。蔡立夫担心,若直接立案判决,老人未必理解,一旦成为被执行人,小纠纷可能拖成大矛盾。“她动不了,我们就上门。”蔡立夫与法官商定,由他入户做思想工作,法庭全程提供法律指导。
第二天一早,蔡立夫推开叶老太家的木门。昏暗的屋里,老人半靠在床头,桌上摆着几瓶常用药。他快步上前按住想起身的老人,先唠家常、问身体近况,话头才慢慢落到那三亩地上。
蔡立夫没搬法条,而是先用村里去年一桩类似纠纷打比方:“就像别人租您家院子养鸡,鸡是人家买的,食是人家喂的,鸡和蛋总归是人家的,青苗费也是这个道理。”叶老太听后,态度逐渐松动。
道理虽讲通了,可蔡立夫看得出,叶老太心里那口气还没顺。他没有催促,转而劝解道:“老梁当初投了钱、出了力,天天守着浇着,就等着收成。地突然没了,他损失的不光是苗钱,还有心血。您把青苗费给他,不是吃亏,是帮一个本分人保住他该得的。”叶老太沉默片刻,轻轻说了句:“人家确实出了力。”
就是这么一句话,蔡立夫知道,这个结,松了。
针对租金退还难题,蔡立夫又找到老梁,如实说明叶老太的身体和经济情况,并告知征地补偿款将统一拨付,资金有保障,恳请宽限至补偿款到账后与青苗费一并结清。老梁信服蔡立夫的公道为人,当场同意。
又过了两天,蔡立夫再次上门,手里多了份拟好的调解协议。他坐在床边,逐字念给叶老太听,每念一条就停下来解释。确认她全部明白后,老人签下名字,长长吁了口气。
出门时天已擦黑,村里的灯火次第亮起。蔡立夫回头望了望窗内透出的昏黄灯光说:“我们干解纷工作,说到底就是让群众少跑腿、少费心。把台子搬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让大家能睡个安稳觉,比什么都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