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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代偿”换来“绿色”新生

“自1月新污泥烘干系统投用以来,污泥危废处置量减少200余吨,耗电量减少19.7万度,折合减碳约150吨。”近日,武义县检察院对某工贸公司回访时,企业负责人说。这起案件是该院探索“技改代偿”机制的实践。

“技改代偿”指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人通过技术改造,以一定周期内产生的正效益折抵生态损失。该企业之所以走上技改之路,源于2025年春节的一起污染事件。当时,企业将36余吨含重金属镍、铬等成分的电解废水污泥,堆放在防渗措施不足的废旧仓库,废水渗至外环境,多项重金属浓度超排放标准10倍以上。经鉴定,造成土壤、地下水、沉积物资源价值及地表水生态损害共计14.9万余元,土壤、地下水修复费用共计48万余元。

2025年5月,企业负责人王某某、李某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移送武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人员配合应急处置和修复,并申请“以技改代”偿抵扣部分赔偿金。经检察院协同法院、环保部门专家论证,认为升级环保设备可从源头降低环境风险。同年12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全额赔付修复费用后,技改收益可抵扣50%的资源损害费用。

企业随后投入80万元升级污泥烘干系统,污泥含水量从47%降至26%,并改造废水处理、生产工艺及危废贮存设施。2026年1月经联合现场评审,项目折抵赔偿费用7万余元。

“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引入‘技改代偿’机制,不仅可以弥补环境污染损失,也引导企业从‘被动赔偿’转为‘主动治污’,鼓励其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