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西湖区某计算公司内一派忙碌景象,公司还签订了一笔价值千万的大单。然而,就在不久前,该公司与某有线公司因合作性质问题产生分歧,甚至闹上了法庭。
两家公司都是新兴互联网企业,前者主攻软件,后者专注硬件研发。
2018年,计算公司承建了一项重点项目。为完成硬件设备采购,计算公司向有线公司发出委托函,委托购买一批硬件设备。后者随即投入6000余万元采购269台高端服务器,并按时交付。
其间,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计算公司根据项目需求,将项目部分内容委托有线公司实施。同年10月,双方又就前述所采购设备的存放及租用服务器等相关内容达成合作。
此后5年,双方就该项目仍保持设备维护等合作,直到去年年初,有线公司再次要求计算公司支付其垫付的设备款时,计算公司以“项目方未结算”为由拒绝。
“采购已经过去5年了,我们公司现在也有很大的资金压力。”有线公司说。
“6000多万元不是我们不想给,而是项目方至今也未付款,让我们全额支付,我们也无能为力。”计算公司说。
“当年是你们委托我们,有委托函为证,我们只是受托方,这个资金本就不应由我们垫付。”有线公司反驳。
“但后来我们也就此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既然是合作双方共享收益,也要共担风险,这笔费用也该双方共同负担。”计算公司说。
……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有线公司将计算公司告上西湖区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后,法官孙晓霞发现,本案的标的额虽高,但其实双方的矛盾并不尖锐。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实质化解纠纷,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孙晓霞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孙晓霞注意到一个细节,双方合作了多年,有线公司一直有向计算公司购买产品或服务的需求。“能不能拿新的合作去化解旧的纠纷呢?”这个大胆设想在孙晓霞脑海中闪现。
随后法院顺势而为,组织了多轮背对背沟通。
“无论是合作关系还是委托关系,有线公司为采购设备垫付了货款是事实,迟早都是要结清的,不如早点落实,还能继续合作。”
“计算公司也不是真的想欠你们的钱,他们确实资金紧张。你们合作了那么多年,已经很有默契了。你们愿意继续合作,让他们用‘新资金’支付‘旧款项’吗?”
经过长达数十次的协调,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有线公司分两期向计算公司采购4000万元数字服务,计算公司则在新订单款项到账后,分阶段清偿历史债务。
为进一步破除后续执行顾虑,针对和解协议中付款条件与后续订单挂钩的复杂条款,孙晓霞将付款节点进行拆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消除双方互信障碍,确保调解协议可落地、可执行。
走出法院,有线公司负责人笑着和计算公司负责人说:“回去我们就拟合同,老伙计,下周技术团队对接会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