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检察建议的内容,我们超市将积极开展培训课程,针对每一次异常结算,详细记录顾客信息、交易时间等,并保留相关监控视频,同时注重数据统筹分析等,全方位改进防盗损工作。”近日,某连锁商超的陈经理来到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将检察建议回复函交到检察官手中。
“嘀”,顾客将购物车中的商品在自助收银结账机前一一扫码,无需收银员、无需排长队,扫码就能付款离开。这样便捷的场景在如今的商超中屡见不鲜。但这种高度依赖诚信自觉的结账方式却暗藏隐患。如2024年7月,尹某某在海曙区内某连锁商超进行自助收银结账时,通过故意漏扫的方式,1个月内先后4次窃得虾蛄、大闸蟹、酸奶、五花肉等物品。事后,尹某某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损失,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海曙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尹某某多次盗窃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遂向海曙公安制发《检察意见书》,海曙公安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至此,该起盗窃个案已完成了行刑责任闭环。
检察官认为,以连锁商超自助收银“漏扫”方式盗窃可能不是个案现象。“随着该类轻微刑事案件数量的增加,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治罪,更是类案背后的综合治理。”检察官说。
海曙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类案排查梳理、现场走访等方式调查发现,违法行为人利用上述连锁商超门店自助结账漏洞,以“漏扫”“夹带”的方式,实施盗窃的案件共7件,其中1件因现有证据无法确定货损金额及数量,最终由侦查机关撤回审查起诉。这些案子手法趋同,呈现长期、多次、小额的特点,超市大部分在事后常规盘点货物的时候才能发现盗损问题,但是通过倒查监控视频,维权的难度较大、货损金额证据难以固定。
为解决防盗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预防犯罪,助力该连锁商超完善防损管理机制,海曙区检察院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