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嘉兴秀洲法院秉持系统思维,打造“浙里春风·秀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品牌,以维护“亲情关系”、强调“审教结合”、做好“庭外功夫”为抓手,有效延伸审判职能。
部门联动,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张网”
“谢谢法官,我的孩子终于能上学了。”近日,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小江,向秀洲法院法官表示了感谢。
数年前,21岁的小江和刚满18周岁的小张相识相恋并同居,小张在一年后生下一子。双方懵懵懂懂成为父母,尚不知如何承担经营家庭和抚养孩子的责任,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不断。4年后,二人正式分手,小江独自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职责。因为小张带走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如今孩子已年满8周岁,却迟迟无法落户上学。忧心忡忡的小江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孩子由自己抚养。
秀洲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陷入思考,虽然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但一纸判决并不能马上解决此刻迫在眉睫的孩子落户上学问题。
法官多次与妇保院、档案局、派出所沟通协调。在小张所在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法官与小张及她的父亲开展了一次面对面的谈话。
经过耐心交流,小张流泪吐露了心声:“我已经看不到我的未来了。”她坦言知道这样的行为有错,但自己年少无知就怀孕生子,而小江却始终没有给她一个说法,还已经和他人登记结婚。
看着小张婆娑的泪眼,法官告诉她:“希望这件事情解决以后,你也不要沉溺于过去。孩子的童年是金钱买不来的,你的青春也是金钱买不来的。人生总要向前看,你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美好未来。”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小江抚养,抚养费由小江承担。协议签订后,小张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交至社区,待小江履行完补偿款后,由法官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后交给小江,小江即可为孩子办理户口。
近年来,秀洲法院联合多方力量,建立“法院+妇联+N”的联动机制,将司法触角延伸到村、社区,促进纠纷共防、矛盾前端化解。同时,与秀洲区委政法委、秀洲区司法局、秀洲区妇联等联合设立“一站式家事纠纷化解服务工作站”,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大合力。
跟踪反馈,勇当涉诉未成年人坚定“守护者”
“虽然婚姻关系破裂了,但我们父母和孩子的亲缘关系永远不会消失。之前我们光顾着处理自己的事情,却忽视了小孩的感受,今后一定会积极履行对女儿的抚养教育义务。”这是秀洲法院法官在对一起离婚案件进行跟踪回访时,当事人作出的承诺。
胡某与张某在2009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之后夫妻感情日益恶化,常有争吵。2024年3月,胡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双方都坚决要求抚养女儿。
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因夫妻常年争吵,其13岁的女儿产生了消极厌学情绪。经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并充分征询女儿意见,最终胡某与张某达成协议,张某同意离婚,女儿由母亲胡某抚养,张某每月承担生活费1000元,教育费、医疗费各半承担。
考虑到他们的女儿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法官在调解结束后,向双方当事人以口头和书面形式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告知书》,并从学业、社交、生活等各方面劝导双方多关心、爱护子女。
秀洲法院致力于构建“社会调查-教育指导-跟踪回访”的家庭教育指导闭环,配套建立帮扶帮教、普法宣传机制,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综合性司法服务。截至目前,法院已跟踪回访46次,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告知书》40份,开展帮扶帮教28次。
护航成长,打造未成年人保护普法“精品课”
“同学们知不知道,遇到校园意外事故时应该怎么处理?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在秀洲区洪合镇中学,秀洲法院的法官正在向一群正值青春期的初中学子带来一场生动的法治宣讲课。
秀洲法院广泛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打造未成年人普法“精品课程”。针对辖区内学校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定制个性化帮教方案,精心设计了预防校园霸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主题的法治精品课程,并在共享法庭同步上线,线上浏览量超万人次。
此外,秀洲法院积极推进法治副校长进学校服务,通过在线法律咨询、线下宣讲等形式,将法律知识融入学生守则,助力青少年增强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自“浙里春风·秀未来”品牌创立以来,秀洲法院共联合举办了30余场面向未成年人的普法活动,未成年人参加人数上千人次。
下一步,秀洲法院将继续深化打造“浙里春风·秀未来”司法工作品牌,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让法治之力如春风化雨般滋润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引领他们向阳而生,展现无限可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