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以“八项行动”“十项工程”推动“三支队伍”建设

  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全省“新春第一会”精神推动“三支队伍”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研究制定“八项行动”“十项工程”,完善服务保障“三支队伍”建设工作格局,助推浙江进一步全面打造勇创新敢争先、能担当善作为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者大军。

  《方案》明确提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实施打击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监督优化企业家创业法治环境、服务企业家法律需求、护航人才创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代“新农人”培育法治保障、助力干部队伍勤政廉政等8项专项行动;推进政治铸魂溯源、领导班子“头雁”、青年英才引培、专业人才体系优化、涉外法治人才培育、“检察官教检察官”、检校合作育才、分类管理创新、检察文化凝心、清廉机关创建等10项工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浙检铁军。

  如围绕打击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建立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快速响应机制,严格依法惩治阻碍企业正常经营、损害商业信誉、涉企虚假诉讼等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清廉民企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啄木鸟”专项工作,严厉打击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犯罪;加大涉企案件追赃挽损工作力度,把退赃退赔作为依法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不起诉、从宽处罚的考量因素;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涉企案件查扣冻专项清理;细化涉侨检察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侨胞侨企合法权益。

  根据《方案》,省检察院将持续推进专业人才体系优化,加大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培育力度,推动到2027年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达到15名左右、省级业务专家达到50名左右,并发挥其在重大案件办理指导、案件质量评查、送教巡讲、传帮带等方面的中坚和示范作用;提升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加大检察师资建设力度,建成全省检察系统师资库,健全完善实案实训、导师传带、业务沙龙等机制载体,广泛开展技能比武、业务辩论、庭审观摩等岗位练兵活动。

  《方案》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各地党委中心工作融入对接的体制机制,推动力量聚焦、统筹加强、部门融合,并把推动“三支队伍”建设情况纳入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晋职晋级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