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椒江法院试点家事审判改革亮点多多
家事不再难断 止争且促人和

  近年来,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权利意识的增强和婚姻家庭观念的转变,涉家事纠纷案件日渐增多,椒江法院近5年审理了婚姻家庭纠纷3264件,平均每年受理的涉家事纠纷则有700余件。2016年5月,椒江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五家省级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也是台州市唯一一家试点法院。试点一年,该院在妥善化解家事纠纷方面做了哪些有益尝试?近日笔者走进该院一探究竟。

  多方合作化纠纷

  椒江法院积极与各方开展合作,努力推进家事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新。

  该院与区司法局建立了“1+2+N”工作模式(即1名区司法局常驻法院的工作人员,2名特邀调解员,N家区内调解组织),便于在诉前将各类家事矛盾纠纷分流疏导,在诉中委托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就近、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在此基础上,该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和镇、街道工作站,与各基层司法所相互配合,将家事调解网络覆盖至全区各个街道。该院还邀请区妇联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进驻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联合调解,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23件次,实现争止人和。

  此外,该院还与心理咨询机构合作,有选择性地对家事案件涉案人员,如性格偏执、情绪波动大的当事人及父母离异的未成人等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

  创新制度促和谐

  椒江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创新,起草并完善了《家事案件审判规程》,该规程涵盖了家事调查员、大陪审、判后回访帮扶等多个方面,让家事不再难断。

  在区妇联的大力支持下,该院组建了40余人的家事调查员兼调解员团队,成员主要是富有调解经验的基层妇女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利于深化诉调对接机制,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对部分争议较大的家事案件,该院引入大陪审制度。如在一起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该院合议庭随机抽取了6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事实认定,从而提高了裁判的社会认可度。

  该院还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开展判后回访和帮扶工作。在一起涉军离婚案件的回访中,该院介入协调,促使女方积极配合男方行使探望权,有效改善了亲子关系。

  普法宣传助维权

  椒江法院充分发挥区婚姻家庭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通过公众开放日、巡回审判、送法进村企、法制课堂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维权宣传。

  该院曾受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张老太已91岁,独自居住在村中一处即将拆迁的临时房内。她向椒江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为她解决居住问题。法院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该案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选择了巡回审判方式进村开庭。开庭当天,众多当地村民围观旁听。最终,经过法院的调解,张老太的居住和赡养问题都得到了妥善解决。

  同时,椒江不断拓宽维权渠道,在每个街道设立工作站,并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案件,实行快速立案、审结、执行。对于经济困难的妇女、老人等,该院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的措施。此外,该院还建立了青年法官导诉、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指导帮助群众维权。作为区青少年德育教育建设基地,椒江法院每年都邀请近千名学生走进法院,开展警示教育,并选派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维权意识。

  【法官寄语】

  椒江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陈静

  我在法院工作十几年,审过的案件大部分是婚姻家庭纠纷案。我发现,缺乏良好的沟通是造成不少家庭关系紧张、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比如有些夫妻之间并没有什么大矛盾,只是因为缺少沟通,使得日常生活中的小矛盾日积月累,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夫妻之间一定要加强沟通,懂得换位思考,这样既有利于夫妻关系的和谐,更有利于良好家庭氛围的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