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细查流水发现猫腻,骗税案牵出非法美金交易

  看了一天的银行流水,办理骗税案件的检察官,眼睛早已发酸,突然间眼睛一亮,发现嫌疑人阿杰(化名)的账号竟与同案嫌疑人之外的账户有异常的资金往来,细查后发现,阿杰竟还有非法买卖美金的行为。

  2020年12月,金华市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阿杰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为查清案件事实,检察官对大量数据进行核对,从繁杂的交易流水中,发现阿杰的银行账户除了与同案嫌疑人有大量资金往来之外,还与两个账户有频繁、大额的资金往来,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发现阿杰还存在非法交易美金的行为。从这个线索顺藤摸瓜,为了进一步查明这两个交易对象的身份,检察官仔细翻阅了阿杰被扣押的三只手机中所有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及手机相册中的照片,确认两人为阿毛(化名)和阿仁(化名)。

  可是知道交易对象后的检察官又犯难了,仅有一个尚不准确的名字,如何来确定嫌疑人的具体身份呢?这个时候,检察官想起阿毛、阿仁与阿杰的微信聊天中提到过,两人曾因民事纠纷在某地法院被他人起诉过。于是,通过在裁判文书网上搜寻,找到与两人相关的民事判决书,得到了判决书上的身份信息,最终锁定了阿毛和阿仁两位嫌疑人。

  确认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后,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对武义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021年1月4日,武义县公安局对阿毛、阿仁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

  经查,阿毛、阿仁在明知自己不具备外汇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工作过程中掌握的情况,从相关公司收购美金,加价出售给阿杰,并从中获利。阿毛非法买卖美金对应人民币金额为7271万余元,阿仁非法买卖美金对应人民币金额为12787万余元。

  2021年4月30日,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对阿毛非法经营案、阿仁非法经营案提起公诉。因犯非法经营罪,阿毛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4万元;阿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检察官提醒:通过正规贸易往来,美金流入中国需要在中国银行结汇后才能在国内使用。非法买卖外汇破坏了国家外汇管控,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国家鼓励对外贸易,吸引外汇进入中国市场,但是在贸易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仅为了图方便、贪便宜,私自买卖外汇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